广水调整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 1886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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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日,从广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获悉,该市从即日起开始调整广水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1886名退休的被征地农民因此受益。

  根据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66号文件精神,凡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的人员,自201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30元,在此基础上,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每满一年增加1元,以此推算,办理退休手续的被征地农民最低月增45元,增幅达8-17%;对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最高增幅达20%。

  据测算,落实此项惠民政策每月需资金约9万元,该项资金将从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2013年1-8月份增资的71万元将于本月底落实到位。

(随州日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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