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查处两商户非法收购和销售野生动物
分享

  近日,有长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的公益人士通过微博向广水市公安机关举报称,在广水市应山办事处有两商户非法从事野生动物收购和销售活动。

  广水市公安局迅速展开调查,发现当地两商户分别自2009年、2010年开始暗自从事野生动物购销经营活动,他们从深山农户手中收购野兔、野鸡、野羊、蛇、斑鸠、黄鼠狼、猪獾等,加价销往城区和外地的餐馆。在他们家中冰柜里,执法人员发现了上述野生动物及剥下待售的毛皮。

  由于达不到刑事案件追诉标准,广水市公安局将此案移交给了广水市工商局,该局经济检查大队立案后进一步查明,当事人在未办理《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野生动物购销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随州日报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相关阅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战略合作
    © 2012 中国随州电视台旗下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4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 法律顾问: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