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为跟方舟子打官司才离开央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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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永元:肘子开始攻击我父亲了,当然要问候一下它母亲。 方舟子的母亲:“儿,我来了” 方舟子:“你不是我母亲” 方舟子的母亲:“为什么” 方舟子:“你有证据吗”

  第四回合:2014年1月15日:方舟子律师递交起诉材料

  方舟子的委托代理人彭剑律师向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方是民起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案的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起诉材料。2014年1月21日:海淀法院受理方舟子告崔永元侵犯名誉案

  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原告方舟子诉被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方舟子称前央视节目主持人崔永元发表的微博内容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30余万元。

  第五回合:2014年3月5日:方舟子实名举报崔永元基金违规 千万支出未公布明细

  3月5日,方舟子向北京市民政局、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举报崔永元公益基金涉嫌违法违规。

  第六回合:2014年3月底:方舟子质疑崔永元两亿天价代言

  3月28日,崔永元在助阵舞蹈家刘岩的新书发布会上承认自己已经接下一笔代言,十年的代言费为两亿元。他还表示,“这笔钱我捐给了我的基金会”。方舟子立刻在微博中提出质疑:“捐款不必交税,收代言费则是要的,崔永元交了几千万元个人所得税了没有?”

  第七回合:2014年4月21日:海淀法院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诉

  海淀法院审理方是民(笔名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崔永元以方是民发表的微博言论亦侵犯其名誉权,与本诉具有牵连关系为由,在举证期限内向海淀法院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方是民删除侵权微博信息,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共计67万元。海淀法院决定受理崔永元提起的反诉,与方是民提起的本诉合并审理。

  第八回合:2014年7月23日上午:海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反诉被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与被告(反诉原告)崔永元名誉权纠纷一案。

(网络 newsman)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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