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结婚” 状告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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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前女友求复合不成,海门男子沈某竟做出找人冒充“前女友”办理结婚证的荒唐事。当事人李某得知自己无缘无故“被结婚”,一怒之下将当地民政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这张无中生有的结婚证。近日,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该案。

    沈某今年24岁,两年前他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两人交往一段时间后不了了之。此后,沈某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经历,离婚后的沈某又主动联系上李某。见李某对其反应冷淡,沈某大伤脑筋。

    2014年10月的一天,沈某在浏览网页时看到这样一条新闻,说有人拿伪造身份证、户口簿成功办理了结婚证。沈某看后便动起歪念,利用自己弟弟女朋友杨某的照片,加上之前掌握的李某的身份信息,在网上找人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及户口簿,再带上杨某去领证。2014年10月24日,沈某在海门市民政局顺利领到了他与李某的结婚证。李某得知此事后一气之下将海门市民政局告上法院。海门市民政局认为自己登记程序合法,并已尽到审核职责,李某证件是否系伪造需要以公安机关查明事实为准。

    法院审理认为,法院所审查的是被告民政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不以沈某伪造证件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前提。李某与沈某的当庭陈述一致,这证明李某当日未到海门市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沈某与杨某则在公安机关供述了两人实施虚假婚姻登记的事实。此外,被告民政局在办理登记过程中并未尽到审慎审查职责,存在明显疏忽。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被告海门市民政局为沈某、李某登记的结婚证。沈、杨二人因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也被立案侦查。

(中新网 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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