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4年,济南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经费由每人每月135元提高到4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的扶助经费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城市270元、农村150元。而市中区、槐荫区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扶助经费每人每月提高到600元;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经费均实现城乡统一,分别提高至270元、270元、300元。
今年按照省里的要求,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由每月400元提高至500元,将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标准由每月270元、150元统一提高至400元。
(中新网 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