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拟修改自卫队派遣相关法案 执政党提3派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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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就日本自卫队海外派遣恒久法和《联合国维和行动(PKO)合作法》修正案进行磋商。日本《读卖新闻》3月13日公布了相关磋商的主要内容。新法案中明确记载,将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及国际机构提出的各项请求等作为必要条件,并明确写入将以日本国会事前同意为原则制定相关规定,并务必保证自卫队队员的安全。

    3月12日,日本政府向执政党自民党、公民党两党干部就两部法案主要内容作出了说明。

  据《读卖新闻》报道,现行日本自卫队海外派遣恒久法只限用于在发生战争事态时,可向多国部队提供“后方支援”的补给和运输,并规定可以提供弹药但不包括武器。

  日本政府提出的确保符合国际法的三种情况包括:有允许行使武力的联合国决议;没有达到授权动武程度的谴责决议;虽然没有决议,但有国际机构提出请求(但不包括美军的单独军事行动)。目前,日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能派遣的制度。

  其中,第三种情况是在涉及到红十字会等国际机构、欧盟等地域性机构的请求时,如果得到联合国支持的情况下拟定的,然而日本政府对于第三条是否应该加入法案仍处于商讨中。

  法案中派遣自卫队最基本的条件还是要通过事前日本国会的同意,而自卫队队员的安全保障则由日本防相提议,并将这一义务以法律形式记载于法案中。另外,法案中还加入了以下内容:如果被派遣到战场的情况下,一旦传出停止派遣进行退避、或附近发生战争、或经预测可能会发生战斗行为等,派遣活动也将暂时停止。

  另一方面,例如日本陆上自卫队前往伊拉克进行“人道主义支援”等派遣活动,也被写入PKO法案修正案中,这符合了日本政府提出的停战监视、维持治安等确保安全的方针。

  日本政府对现行的PKO五原则也准备重新考虑。其中包括将自愿联盟等参与的PKO行动定位为“团体任务”,只要派遣国有停战意愿或得到其政府同意,即使不以正式PKO身份,日本政府也将派遣自卫队前往。上述恒久法案中,正在磋商的派遣第三条件的情况下,日本政府也将同意。

  虽然,事先得到日本国会通过是派遣的最先原则,但如果是人道主义支援不需要经过国会同意。

  另外,日本政府还将修改规定后方支援相关的《周边事态法》。修订草案包括,如果是“对日本和平及安全造成重要影响”的情况下,地理意义上的“周边事态”将改为“重要影响实态”,即日本政府或将同意向例如日本进口石油的海上交通要道等本国以外领域派遣自卫队,消除地域限制。

(中新网 小编)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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