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为官不为”离不开群众监督
今年下半年,广东省纪委明确将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其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完善责任追究特别是“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落实检查考核、报告和约谈制度,同时加快出台规定治理“为官不为”。(7月27日《南方日报》)
“为官不为”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这样的党员干部虽然不多,然而,这是变相的奢靡之风,属于另类腐败。无疑就是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产生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各级党委、纪委必须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形成想干事、会谋事、敢担事、能成事的良好氛围。这就要求各地必须拿“为官不为”的反面典型开刀,坚决刹住这股歪风邪气。
全国各地都在治理“为官不为”,效果不尽人意。因为各地大都是采取瘸子打猎——坐山喊的办法,层层下发文件,层层召开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怎么可能取得实效呢?一言以蔽之,治理整顿如果只是大官治理小官,群众就没有发言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本就没有找到问题的症结,自然难以解决问题。离开群众的支持,要想解决“为官不为”,无疑就是异想天开,白日做梦。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内外结合。在练好“内功”的同时,还必须练好“外功”。必须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请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监督,推动责任清单执行落实到位。北京市东城区近日开展“为官不为”和“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居民和企业法人如果在办事过程中遭遇到此类行为,可以直接拨打信访举报电话或者通过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进行举报。这种做法值得借鉴,应该推广。
其实,在广东省内,也早有依靠群众监督整治“为官不为”的经验。自今年的四月份佛山市就出台《佛山市整治领导干部“为官不为”试行办法》以来,根据群众反映“为官不为”的突出情况、社会舆论曝光、佛山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督查反馈等10类线索,启动整治工作。佛山市委组织部汇总各方面情况后,约谈相关领导干部,向其反馈问题,听取本人说明,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同时做好约谈纪实,对涉及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等七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动真格”进行专项整治。目前已经有9名领导干部因为在重点工程项目中拖延、未按约定日期完成工作而被诫勉谈话。佛山市的做法对“为官不为”行为形成了震慑,对推动工作发挥了正面作用,提高了干部的执行力。佛山市能做到的事情,广东省其它地方照样能做到。
须知,治理“为官不为”,一旦离开了群众的监督,那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根本不可能取得较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