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通报新疆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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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通报新疆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

新华社北京4月13日电(记者徐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3日发布消息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对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4·3”重大顶板事故进行了通报。

4月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天利煤矿发生一起重大顶板事故,造成10人死亡。

通报称,该矿为私营企业,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15万吨。经初步分析,该矿井6410工作面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单体液压支柱π型钢放顶煤工艺,且工作面部分单体液压支柱失效,作业过程中发生了大面积冒顶,直接导致人员伤亡。

这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矿井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但仍违法违规组织生产;二是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艺;三是入井人员登记不严格,没有人员定位系统;四是没有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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