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2月14日最新消息:自去年三月启动的山东“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截至目前,省级共清理77个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2200余名;市县两级清理1897个事业单位,收回事业编制1.36万余名。山东全省事业编制名额共回收近1.6万个。
何为“僵尸”事业单位?
包括主要职责消失、原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事业单位;
已无在职人员或虽有少量在职人员,但已长期不开展工作的“空壳事业单位”;
批准设立超过1年,却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未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
工作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等。
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负责人表示:裁撤、合并、改制等是处置“僵尸”事业单位的主要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分门别类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盘活的编制名额将向教育、环保、医疗等民生领域重点倾斜。
“僵尸”单位清理时,主要遵循三个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主要职责消失、工作任务不饱满或没有工作人员的“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力度,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在清理中,与培训疗养机构改革、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和学会协会脱钩等体制改革相衔接,协调推进,加大机构编制资源调整整合力度。
三是坚持积极稳妥。在清理中,对因整合撤并造成单位超编或超职数的,暂允许其超编和超职数运行,超配的领导干部和超编人员由其主管部门限期予以消化。
与此同时,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于近日出台了最新的考核办法,工作人员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被解聘。
《方法》中对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结果使用等进行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全面准确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会被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