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景观果实宜赏不宜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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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景观果实宜赏不宜摘


(相关资料图)

“在公园遛弯,看到黄澄澄的柿子挂满枝头,惹人喜爱。但也有人带网兜、拿长竹竿来打柿子,引来不少群众围观。这种行为很不文明,打下来的柿子也不宜食用,希望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管理。”不久前,河南读者孙女士来信反映公园游客随意采摘果实的不文明行为。

近年来,为美化公园环境、吸引更多游客,不少城市的公园都选择栽种不同种类的景观果树。果实压弯枝梢,成为许多公园漂亮的风景线。但攀折树木、采摘果实等不文明行为,给公园管理带来难题。

拉扯攀折,爬上树摘柚子,损坏景观树木;提棍敲枝,打落白果装进袋,留下满地狼藉……对于这类不文明行为,许多公园游客并不陌生。“公园明确告知请勿采摘,但还是有人成群结队到公园里‘采摘’。”一位浙江读者说,“一人上树摘,另一人站在树下接,这不仅不文明,还十分危险。”

“有的年轻人相约到公园采摘果实,甚至还全程网络直播。”一位公园环卫工人说。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搜索“公园采摘”,相关内容并不少见,还有一些人跟帖表示羡慕。

“公园内的果树是公物,爱护公物是公民法定义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贾茵认为,此类不文明行为的产生,大多是由于市民缺乏对自身行为带来相应法律风险的认知。公园是城市公益基础设施的一部分,任何进入公园的人员,都有遵守公共场所管理的义务。攀折树木、采摘果实这种行为不仅构成公园公物管理的安全隐患,也给行为人自身带来相应法律风险。

有园林绿化业内人士表示,为防治病虫害,公园一般会选栽观赏型果树,果实的观赏价值远远大于食用价值。并且,管理方会定期喷洒农药,结出的果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市民若随意食用公园内的果实,可能会中毒。

目前,不少地方已明确相关管理举措。比如,北京市出台《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禁止“采挖景区植物,攀折花木,损坏草坪、树木”;安徽省亳州市出台《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对随意攀折树枝、采摘花果等行为,设定了相应处罚条款。

“各地出台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公园内果树采摘的法律责任。但由于目前我国尚没有统一法律规定,因而不同地区管理宽严程度不一,存在各个公园自行管理不统一的现象。”贾茵建议,一方面,公园管理者应在合理范围内,尽到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对于易坠落危害游客人身安全的枝叶落果进行适当处理;另一方面,应加强宣传和引导,对定期维护打药、不宜食用的果树明确风险标识,通过广播提醒、制作警示牌等方式,呼吁市民爱护公园绿化。

“公园方面应安排相关人员及时采摘成熟的果实,防止不文明现象的产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果实,可通过正规途径运输售卖,并将所得收益捐给社会公益机构。”园林绿化业内人士建议。

本报记者 陈世涵(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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