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促进河湖治理、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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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促进河湖治理、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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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3月20日电 (刘小红)20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随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全面推行,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效能和优势的同时,也促进了河湖治理和生态保护。

2021年,山西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并明确“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基本内涵、主要职责、具体任务、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以河湖保护治理为小切口,在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展现大作为。

山西检察机关针对妨碍河道行洪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疑难问题,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聚焦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单独或与当地河长办及水务局等行政机关开展巡河工作456次,70名检察长办理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案件,共受理河长制有关部门移送线索257条,自行发现线索438条,立案636件,督促拆除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阻水围堤渠道、违法违规岸线利用项目228处,督促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40764.78吨,有效推进解决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促进实现“防洪保安全、清障护生态”目标。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山西省水利厅开展“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保护黄河中游生态环境”专项行动,聚焦生产建设活动和人为水土流失源头监管,对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毁林、毁草开垦等13种违法情形进行精准监督,通过检察履职和行政监管共同推动2019年至2021年水利部遥感监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以来,山西全省检察机关在狠抓办案、促进河湖治理的同时,以3.22世界水日为契机,着力打造检察机关助力河湖治理的特色名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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