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被拒,聋哑女深受伤
最近有报道称,一个男子想和他的聋哑女朋友结婚。他们的父母都同意,还为他们拍了结婚照。当他们前往河南省巩义市民政局领取结婚证时,却被告知女孩无法以手语或文字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不符合结婚登记的规定。
众所周知,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登记结婚。如果一方无法表达或没有表达意愿,民政部门有权拒绝颁发结婚证。可以说,当地民政局根据聋哑女无法表达结婚意愿的情况拒绝发放结婚证,是在遵循结婚自愿原则。
虽然他们已经拍了婚纱照,但民政部门拒发结婚证仍引起了网上的争议。一些网友认为,民政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是为了保护残疾人,并没有错误;而一些网友则指责工作人员过于刻板,是在刁难。
面对这种特殊情况”,当地民政部门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明确表达自愿结婚的意愿,并对对方没有任何疑虑。民法典也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聋哑女因为无法表达结婚意愿而被拒发结婚证完全是合法的。当地民政部门的拒绝”并没有问题,更不是刁难。
目前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方法是建议这位聋哑女士去聋哑学校或找相关老师学习一些简单的手语,然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相信,通过一段时间的手语或文字学习,这位聋哑女士不仅能够完全表达她的结婚意愿,还可以更好地与结婚对象进行交流,有助于维护婚姻关系。
婚姻并非儿戏。这起事件再次强调了一个常识,即法律保障婚姻自由,任何人都不能代替他人作出决定。对于残疾人的婚姻,各地民政部门更应该依法守好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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