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海洋:个人信息守护者
近年来,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的数量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等黑灰产业的孵化器”和瞄准镜”。政法机关在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方面采取了重拳出击的策略,取得了突出的成果。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使得以公民个人信息为目标的犯罪案件急剧增加。根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我国公安机关已经侦破了3.6万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案件,抓获了6.4万名犯罪嫌疑人,这一数字连续突破新高。医疗、教育、房地产、物流、电商等领域也被这类案件广泛涉及。与此以公民个人信息为核心,出现了电信诈骗、骚扰电话、抢号抢票、网络水军、人肉搜索”和薅羊毛”等一系列令人憎恶的黑灰产业。
当前,犯罪分子以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手段有哪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如何成为黑灰产业的孵化器”和瞄准镜”?如何构建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合力?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手段多种多样。以沈某为例,他自称是为了好玩”,而非法获取并保存了超过1100份征信报告。可令沈某后悔不已的是,这一行为导致他被判处了1年徒刑和4000元罚金。沈某曾是一家国际信托公司的项目经理,在使用公司的终端机时,他多次违法登录某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获取并存储了100份他人的征信报告。但警方在抓获他并归案后,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令人难以想象的是,在2013年至2014年期间,沈某曾采取相同的手段,非法获取并保存了超过1000份他人的征信报告。鉴于沈某事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对他做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个人征信被称为公民的经济身份证”,对老百姓的出行、贷款、就业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征信信息列为高度敏感信息,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50条以上该类信息即可构成犯罪。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玲玲表示,高度敏感信息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中占比较高。”自2018年起,北京的各级法院已经审结了219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其中24.6%的案件涉及高度敏感信息,包括征信信息、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和财产信息;9.9%的案件涉及敏感信息,包括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可能影响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根据《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高度敏感信息超过50条、敏感信息超过500条或其他个人信息超过5000条,即属于情节严重”,触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近年来,高度敏感信息泄露引发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权益,也给社会公众造成了严重心理冲击。
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中,涉及的信息规模日益庞大。根据北京高院的统计数据,在179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初审案件中,除了17起案件依据犯罪所得定罪外,其余162起大多以信息数量作为量刑的主要依据。其中一半以上的案件涉及的信息数量超过5万条,大约1/4的案件信息数量超过50万条,少数案件查获的信息数量甚至达到数百万、数千万甚至上亿条。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警务技术二级总监黄小苏介绍,犯罪分子获取个人信息数据主要通过骗取、盗窃、内鬼泄露、非法采集、倒卖和变造等六种手段。一些人利用地面推广”、身份冒充等方式骗取个人信息,比如在乡村地区流行的扫码送礼物、协助激活电子医保卡,以及假冒电商客服、公安民警获取个人信息等。还有一些人利用黑客技术盗取个人信息,使用木马病毒、钓鱼网站、渗透工具和网络爬虫等方式进行。还有一些厂商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主要涉及一些App、机顶盒、手机和智能手表等供应链厂商。还有一些人采用收买或交换个人信息的方式,比如利用兼职形式从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那里收买身份证、银行卡和人脸识别等信息。
对行业内鬼”采取强有力的打击措施
案例:两名追星狂热者多次购买明星的航班轨迹等信息。航空公司的客服人员秦某和李某利用查询航班信息的工作便利,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出售给这两个粉丝”。
北京朝阳法院认为,秦某和李某出售了数千条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两人都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4万元,三年内禁止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法院还责令秦某和李某支付公共利益损害赔偿款,没收并上缴国库,并公开赔礼道歉。这两名粉丝”也因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而受到了不同的刑罚。
据了解,这起案件中秦某和李某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主要包括舱单信息、历史飞行记录以及居民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等。秦某通过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非法获得呢个人信息并出售给他人,依法受到了严厉的处罚。法院判决秦某和李某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违背职业要求,从事了犯罪行为,并禁止他们从事航空客服代表类职业。
放眼整个犯罪链条,内部人员泄露信息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主要源头。”孙玲玲表示,那些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公司、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直接接触个人信息的方式非法查询、下载信息。他们也可以利用自己的职务关系请托他人帮助查询、传输信息,还可以在单位的计算机后台系统上植入爬取信息的软件和程序,以非法的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一旦个人信息流入黑市”,就有可能被大量地重复交易。
为了消除行业内部泄露源头,打击行业内的不法行为,自2020年以来,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已经逮捕了2300多名涉嫌参与电信运营商、医院、保险公司、房地产、物业、快递公司等行业内部犯罪的人员。
近年来,民航业内部的违法犯罪现象也时有发生。以秦某案为例,为了纠正民航业中的监管问题,朝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中国民用航空局和东方航空公司这两家监管单位发送了司法建议,要求他们履行监管责任,航空公司要开展常态巡检,以提高民航个人信息的保护水平。这两家单位积极回应了这些建议。
全面打击犯罪活动的整个链条
■案例:胡某以某科技公司的名义向一家通信运营商批量申请办理手机号码。他雇佣他人作为经办人,有偿使用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办理上述业务。虽然运营商的工作人员任某和鲁某明知这些由某公司办理的手机号码涉嫌诈骗,仍然为他们办理。经调查,这些手机号码后来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为170多万元。胡某还非法获取了大量手机号码的工号和密码,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法院对胡某判决其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款12万元;对张某判决其犯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款2万元;对任某和鲁某判决他们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款1万元。
电信网络诈骗是最常见的违法行为之一,它涉及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上下游犯罪行为。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刑事一庭庭长肖江峰表示,本案中的被告人共同参与了多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和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法院依法严惩了这起案件,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上游信息采集、提供、倒卖等环节犯罪行为进行全面打击。
据介绍,北京法院审理的侵犯个人信息犯罪案件涉及金融、教育、交通、通信、物流、法律等多个行业。排除了买卖、交换等中间环节后,有39.6%的信息被用于违法甚至犯罪活动,比如违规提取公积金或办理信用卡、同行不正当竞争、代办代写学术论文、暴力催收讨债、发送招嫖信息、电信网络诈骗、盗窃存款、敲诈勒索、绑架、故意伤害等。还有一些案件由所谓的"私家侦探"通过跟踪拍摄和查询关系等方式追踪个人,调查特定公民的信息。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表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已经成为大量涉网违法犯罪活动的上游犯罪。”非法获取信息的最终目的之一是为了为网络水军、网络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虚拟身份等支持材料;另一方面是为了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提供准确的目标。公安机关通过追溯源头、追查买家的方式来全面打击这一犯罪行为,并同时紧密监管互联网企业平台,坚决遏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扩散趋势。例如,针对快递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网络诈骗问题,公安部与中央网信办、国家邮政局共同开展了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泄露治理专项行动,期间侦破了206起窃取和贩卖快递信息的案件。
为了打击和整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需要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和社会共同治理。孙劲峰先生表示,公众应该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相关企业应该增强责任意识,实施安全保护措施,并规范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范围;相关从业人员应该树立法律意识和敬畏意识,不要违反规定收集和倒卖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过程
在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增加了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罪行。
到了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将该条款修改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重罚。
2016年,网络安全法出台,规定了网络运营者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
2020年,民法典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
2021年,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公安机关的提醒
广大群众应积极保护个人信息
● 确保个人信息的载体妥善保管和处理,包括一些文件、快递单、外卖单等。
● 不要在互联网公开平台随意发布个人信息或提供给他人使用,特别是个人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等。
● 不要随意点击和下载来源不明的网址链接、二维码、免费Wi-Fi热点等,不要盲目点击手机应用程序获取设备权限的同意”按钮。在电脑和手机上安装防护软件,及时更新升级,以防止恶意软件和程序窃取个人信息。
网络运营商应合法合规获取个人信息
● 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明确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得到被收集者的同意。
● 依法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保护措施,统一存储并防止信息泄露、毁损和丢失。
● 认真履行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对数据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严禁泄露、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本文摘自光明日报,作者:靳昊,通讯员:王艺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