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逃脱:法院酌情判玩家自负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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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逃脱:法院酌情判玩家自负伤害

长江日报消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黄洋)密室逃脱的娱乐项目变得越来越受欢迎,人们对其惊悚的情节和推理的吸引力越来越大。密室逃脱游戏中的一起官司揭开了一些问题。据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透露,有一名参与者因为被女鬼”吓到而摔骨折,随后对经营场馆提起了诉讼。法院判决认定消费者需自担部分责任。

具体案件发生在2022年2月,一名名叫赵某的参与者和朋友们参加了某场密室逃脱游戏。游戏开始前,所有参与者都在工作人员提供的《入场注意事项》上签名确认。

根据《入场注意事项》,游戏中存在恐怖惊悚元素,参与者须确认自身没有剧烈运动的心脏和脑血管疾病。如果因为参与者自身未采取保护措施而导致的损伤,经营场馆将不负责任。

在进行游戏的过程中,场馆员工扮演女鬼与玩家互动。赵某在追逐时受到惊吓,摔倒并导致左膝骨折,住院半个月。事后,赵某和场馆在赔偿事宜上意见不合,从而进入了官司。赵某要求场馆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万余元。

江汉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签署的入场注意事项是一份格式合同,其中部分条款使经营场馆免除或限制了责任,增加了玩家的责任。这种约定不合理地限制了玩家的权利,应当视为无效。在购票进入娱乐场所参加游戏时,场馆和玩家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场馆有责任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如护膝、护膝等护具。由于场馆未履行这些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与此赵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选择参加密室逃脱游戏时应意识到游戏的性质和可能的风险。在游戏过程中,赵某应保持高度警惕,避免突发状况造成的伤害。由于赵某未能履行相应的安全注意义务,他应对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适当减轻了场馆的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场馆赔偿赵某2.6万余元的经济损失。据悉,判决生效后,场馆已主动履行赔偿义务。

承办法官表示,判断密室逃脱经营者是否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根据经营者和场所管理人是否提供符合安全规范的设备来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并且是否尽到了勤勉、谨慎的通知、警示和指引义务以提示消费者避免损害的发生。密室逃脱游戏的消费者也应根据个人情况评估风险并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江汉区法院提醒大家,每个人都应该是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选择娱乐项目时应根据个人心理承受能力而行。(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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