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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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办法

教育部最新发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加强其监管,确保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办法》提出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的总体要求。适用对象包括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人员。要求行政处罚要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违法行为主体自觉守法,共同抵制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学生成长成才环境。

《办法》明确了实施机关和管辖权限。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依法按照行政处罚权限进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对线下和线上校外培训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校外培训的违法行为,以响应中央关于减轻负担的意见。

《办法》明确了违法情形和相关法律责任。根据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了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等违法情形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法》还明确了处罚程序,提升执法水平。注重与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衔接,结合校外培训执法实际,明确了立案结案标准、调查职权、听证告知情形、违法所得认定标准等,力求规范校外培训执法行为。

该办法要求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建立执法监督制度,严格履行执法责任,保证校外培训执法的实效。要求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公开通报机制、统计报告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既加强对处罚过程中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的监督,又促使执法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依法严厉查处校外培训违法行为,切实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推进减轻负担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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