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案:余华英一审宣判

首页 > 资讯 > 社会 > 正文

拐卖儿童罪案:余华英一审宣判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法院认定余华英犯有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与已故的龚某良勾结,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四处流窜于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寻找适合拐卖的孩童。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并通过王某付、杨某兰等人的介绍,寻找买家进行交易以获利。在此期间,共有11名儿童被拐卖。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余华英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其犯罪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情节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厉惩罚。因此做出了以上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提出上诉。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