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罪案:余华英一审宣判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8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拐卖儿童罪一案。法院认定余华英犯有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经审理查明: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与已故的龚某良勾结,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四处流窜于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寻找适合拐卖的孩童。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并通过王某付、杨某兰等人的介绍,寻找买家进行交易以获利。在此期间,共有11名儿童被拐卖。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余华英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其犯罪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情节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厉惩罚。因此做出了以上判决。
被告人余华英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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