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谈话方式的作用-纪检监察谈话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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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谈话方式的作用-纪检监察谈话的相关规定

文 | 王书展

来源|《国企》杂志2022年6月号

纪检监察谈话方式的作用-纪检监察谈话的相关规定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持续深化国企反腐败工作。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当前,国有企业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靠企吃企”等问题易发多发且隐蔽性更强,面对系统庞杂、业态多元、人数众多等企业实际,日常监督工作往往面临精力不够、人手不足等困境,特别是基层企业更容易成为薄弱环节,监督效力存在层层衰减的现象。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委员身在基层,处于监督一线,距离党员干部职工最近,是正风肃纪的“前沿哨兵”。对照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必须下大力气完善纪检委员工作体系,夯实监督“探头”作用,以监督实效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 履职的难点问题

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从实际情况看,监督在一些基层企业仍然是弱项和短板,具体到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身上,开展监督工作的存在感、责任感和成就感有缺失,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缺少“存在感”,不愿监督。经过调研发现,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委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日常工作被动开展多、主动思考少。相较而言,其专职岗位的职责定位清晰、角色意识强、占用精力大,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往往难以保证。同时,在基层企业中,一段时间以来,基层监督的力度和效能有待加强,“纪检委员”这一职务的存在感容易淡化,监督执纪职责也容易弱化,不少人潜意识认为上有党委、纪委监督已经足够,主动开展监督的意识和劲头不足。

缺少“责任感”,不敢监督。《中国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党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或者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这一规定,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工作提供了党内法规依据。但具体操作层面,还缺少对纪检委员职责的具体制度规定,一定程度上导致“硬指标”变成“软要求”,部分基层纪检委员难以挺直腰杆、理直气壮开展监督。同时,碍于人情脸面,有的纪检委员还存在“老好人”思想,认为监督搞的多,得罪人也就多,将来吃亏的还是自己,开展监督工作有较大的畏难情绪。

缺少“成就感”,不会监督。在基层监督工作中,由于缺少具体的职责清单,纪检委员往往对监督职责定位和边界把握不准,部分纪检委员缺少业务培训,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属于“半路出家”,往往无法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同时,监督工作业绩又未纳入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纪检委员的任职经历在个人发展通道中的比重也非“硬指标”。正向激励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委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愿意深入钻研纪检业务,造成业务技能“贫瘠化”。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职责分析

职责清,权责明,监督才会有力。监督职责定位和权责边界不清,必然会导致监督缺位、越位等问题。纪检委员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骨干力量,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和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

当好党纪条规的“宣教员”。纪检委员要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所在党组织及党员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规党纪情况;督促所在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所在党组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协助党组织书记对党员开展党规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党员遵纪守规的自觉性,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当好廉洁风险的“警示员”。发挥纪检委员“身边人”优势,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通过设立举报投诉意见箱、公布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方式,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检举、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发现、纠正和制止党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咬耳扯袖。对于监督发现的重大问题,要根据管理权限和问题性质、情节轻重等,及时向所在党组织、上级纪委报告。

当好权力运行的“监督员”。监督所在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情况。监督选人用人、评先评优工作,干部人事部门要充分听取纪检委员对拟提拔人选的评价意见。在评先评优时,相关部门要征求纪检委员的意见建议。监督检查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采取座谈调研、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个人谈话等方式,对工程管理、招投标、项目销售、投资并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监督。

当好政治生态的“信息员”。纪检委员要向所在党组织就监督情况作出专题报告,并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定期向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有重大事项、意见建议可随时汇报;每年年底向上级纪委述职,并报告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画像”评价和企业政治生态情况。工作过程中,要注意开通绿色通道,凡是纪检委员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的情况或提出的意见建议,上级纪委和所在党组织要尽快提出拟办意见并及时反馈。

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 履职的保障机制

促进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充分履职,是延伸监督触角、打通“全覆盖”最后一公里的现实需要,这就要求在明确纪检委员自身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工作机制,进而为正确履职和作用发挥提供体系化保障。

工作指导机制。各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要切实加强对纪检委员的领导指导,支持纪检委员按规定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为纪检委员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要以会议、文件等形式及时向纪检委员通报。党组织书记要把支持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每年对下一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至少进行一次工作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协同协作机制。就专职监督力量的配置而言,往往越到基层企业,监督力量越弱,这就要求在强化纪检委员履职的同时,必须探索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纪检委员组织协调、部门分工协作、党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综合监督工作体系,推进纪律、巡视巡察、财务、人事、审计、法律、民主、舆论等各类监督力量有机贯通、协调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督促督办、成果运用等工作机制,着力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扎牢立体监督网。

教育培养机制。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基层纪检委员队伍中,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本领恐慌”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是亟须补齐的短板。各级党委、纪委要把纪检委员的教育培训纳入纪检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按照分级管理和全员培训的原则,采取集中授课和抽调参与巡视巡察、执纪审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纪检委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练就过硬本领。

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是指挥棒、风向标,是检验各级企业党组织担当作为成效的“试金石”,是鼓励纪检委员干事创业的“加油站”和“助推器”。上级党委要将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设立和履职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上级纪委负责对企业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年度述职考评,考评成绩计入其年度考核综合得分,与绩效奖金挂钩。对考核评价低、不适宜从事纪检委员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对违反纪律、损害纪检委员形象的,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配齐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队伍,加强纪检委员队伍建设,重在顶层设计和系统施策,多管齐下推动纪检委员选用标准化、责任清单化、培训精准化、管理规范化,进一步解决基层企业“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问题,以基层监督效能的有力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作者单位: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丨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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