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回复模板-检察院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回复模板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回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未告知证人诉讼权利义务。针对该情形,办案人严格按照《侦查监督平台操作》的指引,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
在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侦查监督平台内,填录“侦查监督”,通过“侦查监督平台”快速查看监督事项,并在“监督事项选取”中选取监督项目。最终在平台量化指引下,采取了书面的监督方式予以纠正。
公安办案机关收到《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后,对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非常重视,立即找到证人并当面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并让其在《证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上签字捺印。并在三日内对整改情况回复该院。
随着侦查监督平台的规范使用,有效实现了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全面监督。真正实现“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作者:吴萌 周丹丹
责编:李朋
总编辑: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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