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的认定及量刑;入户的认定及量刑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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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的认定及量刑;入户的认定及量刑依据

入户”是指为实施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的行为。那么,超市是否构成入户?怎样算是入户?

入户的认定及量刑;入户的认定及量刑依据

网友咨询:

我一共5个同案,去超市,我同案拿指着老板了.我只是在门口把,一共抢了现金3300,金项链一条价值4700,一步中天N95手机,跑走的时候我拿了一包中华.我那个拿刀的同案把钱,项链,手机带走了.后来就没看到他了.也没分到什么赃款,后来我和几个同案都被抓了.就那个拿刀的没被抓.后来被我找到了.被我报出来了.抓到了.我妈妈在我被逮捕之前,把我取保候审了.

请问,,我还会判刑吗?要判的话,会怎么判?

陕西宜平律师事务所张民胜律师解答:

由于作案年未满16 根据国家规定未满16岁者可以不判刑 但要求父母严格看管 并有备案 档案中会留有一笔 然后父母才年满前要定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你的情况 若以后你再犯事就成惯犯 有了案底

然后又外加你供出了整整策划与持刀和拿钱人 若请律师可以尽量为这点辩护 有可能档案会不记录

张民胜律师补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将“户”界定为“他人生活和对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从而将营业场所或对外公众开放的其他场所排除在“户”的范围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入户”中“户”的范围也提出意见:“户”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

"入户”必须具有进入他人住所的非法侵入性,即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等犯罪为目的。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基于某种合法、正当理由进入他人住所,临时起意实施的,不属于“入户”。

刑法之所以将入户规定为法定加重情节,一个重要原因是入户直接威胁到了户内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还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规定为犯罪,主要是因为公民的住宅是个人及家庭成员安身立命之所在,国家保障住宅不受侵犯,实质上是为了使人们相信住所是最为隐秘、最为安全的场所。因此,作为刑法上的“户”,不仅是一个场所的概念,而且更主要的是与住所内的公民人身及财产权利相联系的概念。

1995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专职律师,现在陕西宜平律师事务所执业。法学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欢迎来电来访!

张民胜律师总结:

此外,劫财行为从户外开始,又延续到户内完成,符合入户的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的特征,故仍应认定为“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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