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岚决定逮捕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正文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岚决定逮捕

  中新网8月7日电 据最高检微博消息,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岚(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安顺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