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文规制“大数据杀熟”“仿冒名人带货”

首页 > 资讯 > 国内 > 正文

最高法发文规制“大数据杀熟”“仿冒名人带货”

  中新网9月7日电 (记者 高萌)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发布。《意见》指出,依法规制“大数据杀熟”“仿冒名人带货”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针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利用算法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认定其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利用人工智能实施“仿冒名人带货”且构成欺诈,消费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主张惩罚性赔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发布会现场。中新网记者 高萌 摄

备案号:赣ICP备2022005379号
华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QQ:51985809邮箱:5198580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