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永强任内蒙古赤峰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赤峰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 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赤峰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9月20日,赤峰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赤峰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亢永强同志任赤峰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唐毅同志不再兼任赤峰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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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 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赤峰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9月20日,赤峰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自治区党委关于赤峰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亢永强同志任赤峰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唐毅同志不再兼任赤峰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