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褚中志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中新网10月1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日前,云南省大理州委原常委、大理市委原书记褚中志(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褚中志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褚中志利用担任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昆明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完善用地手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规审批用地手续,骗取国有土地使用权,非法占有国有土地出让款,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局长,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审批、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违规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造成国有资产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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