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三审 规定国家统筹南极科学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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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三审 规定国家统筹南极科学研究方向

11月2日,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三审稿规定,国家根据南极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南极科学研究方向,支持、引导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社会组织等依法有序开展南极考察活动及相关科学研究。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 11月2日,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中国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三审稿规定,国家根据南极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南极科学研究方向,支持、引导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社会组织等依法有序开展南极考察活动及相关科学研究。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

  中新网北京11月2日电 (记者 谢雁冰)南极活动与环境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2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三审稿规定,国家根据南极事业发展需要,统筹南极科学研究方向,支持、引导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社会组织等依法有序开展南极考察活动及相关科学研究。

  为体现中国参与极地全球治理的立场与主张,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秉持全球治理倡议,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积极参与极地全球治理和有关国际规则制定。”

  有的地方和社会公众提出,南极考察对于更好认识南极、保护南极、利用南极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在草案总则中对南极考察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为此,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南极考察制度,加强对南极考察活动的管理和规范。”

  草案二审稿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坏、移动或者拆除南极历史遗址或者纪念物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此次,草案三审稿增加“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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