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四回内容概括150字左右_红楼梦111-120回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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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第四回内容概括150字左右_红楼梦111-120回概括

第三回结尾处王夫人收到了娘家的信,说是薛蟠犯下人命。此处收到信是黛玉进贾府的第二日,那么薛宝钗住进荣府的日子当和黛玉相近不过半年,但后文中宝玉时常说自己和黛玉是从小一块长大的,话语中透露的信息是黛玉在荣府住了几年以后,宝钗方来,这一点许是三、四回中时间上没有衔接好。

说回第四回薛蟠的人命官司,因薛家去都中的路上,薛蟠看上了人贩子处的一个丫头,便将她买了下来。谁曾想人贩子亦是贪财,在薛蟠之前已经将丫头卖给了本地的乡宦之子冯渊,遇上薛蟠后想着挣了两家的银子然后逃往他省,却没能走脱。两家都只要人,薛蟠便让手下活活将冯渊打死了,自己像没事人一样继续赶路,只留几个下人在此应付。这桩案件在应天府受审,而此时应天府的官长正是经贾政推荐的贾雨村。

贾雨村初次审理时,尚想着伸张正义,正要发签抓捕时被门子拦住。原来这门子便是当日贾雨村借住的葫芦庙内的沙弥,火灾后还了俗。他将本地的护官符呈给了贾雨村,又帮忙出主意了结此案,只作势拿人,让薛家报个暴病身亡,赔了冯家些许银两而已。此事结束后,贾雨村忙作书信与贾政、王夫人兄长王子腾。他又恐沙弥“对人说出当日贫贱时的事来,因此心中大不乐业,后来到底寻了个不是,远远的充发了他才罢。”

而另一边,薛家三口人已经赶往都中,为的是薛蟠亲入都中盘查自家账目,其二是宝钗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配侍。入了都中,一家人便住在了荣府的梨香院。薛蟠先时不愿,以为住进荣府难免受到辖制,谁曾想宁荣二府中多纨绔气习者,倒比“当日更坏了十倍”。而他买回来的小丫头则是当日甄士隐在中秋佳节走失的女儿英莲,她已完全忘记了当日的事情,宝钗便给她取名叫香菱。冯渊的出现可能是她的救命稻草,但这根稻草终究比不过薛家的枝繁叶茂。人命对于这几大家族来说并不值什么,他们没有人把那些由他们终止的人命放在心里,他们也不用担心会被状告。只要上下打点到位即可,甚至不乏像贾雨村这样自行帮忙了结的,这就是封建时代阶级的压迫与底层百姓的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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