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璐捐钱献爱心被诈骗 犯罪嫌疑人共诈骗接近1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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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璐捐钱献爱心被诈骗 犯罪嫌疑人共诈骗接近12万

备受关注的艺人李小璐被网络诈捐案有了新进展。12月6日上午,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郭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通过互联网发布虚假事实,骗取网友捐款,共计人民币119853.13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同时,向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

李小璐被诈捐案宣判 事件回顾

今年3月26日,李小璐收到一个微博名为“希望盼望宝贝康复”的网友的求助。该网友自称是一个两岁宝宝的妈妈,宝宝被诊断为神经母细胞瘤,唯一的希望就是去北京做移植治疗,但后期至少还需要几十万元费用。李小璐转发微博,并将1万元爱心款打入指定的账户。随后,在粉丝的提醒下,李小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向警方报案。4月8日,莆田警方将犯罪嫌疑人郭某生(1986年出生,莆田市山亭镇人,租住在荔城区西天尾镇)抓获归案。

利用“希望盼望宝贝康复”这一微博实施网络诈捐的就是郭某生。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2月起,被告人郭某生在网络上看到四川德阳苗某儿子生病的情况和照片,在自己注册的新浪微博账号“希望盼望宝贝康复”上予以冒用,并编造自己孩子身患神经母细胞癌的虚假信息,还在微博上留下了自己使用“陈丽芳”名字注册的建行账号和支付宝账号,公开向网民求助。发布一段时间后,因关注度不高,郭某生于2016年3月26日向李小璐等人的微博留言求助,当日李小璐通过支付宝向“陈丽芳”的支付宝账号转账1万元并转发这条微博。郭某生还陆续收到杨某、姚某等人的捐款19986元。当发现李小璐识破其骗局后,郭某生删除微博,并将“陈丽芳”支付宝账号内的金额提现。

这并不是郭某生第一次冒用他人信息实施网络诈捐。经审理查明,在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被告人郭某生经网络搜索获取了“魏明珠”“何志超”“王芳”“胡保明”等人的身份信息后,冒用上述四人的身份信息,加上其母亲“张亚妹”的身份信息实名注册了5个支付宝账号,并设立了昵称为“佳乐加加油”、“浩浩爸爸爱你”、“绝不放弃——鸣宝”等多个微博账号,在这几个微博账号上虚构自己孩子患有白血病、癫痫病、过敏性哮喘病而且急需大笔治疗费用等事实,向网民发布求助信息,通过这几个支付宝账号共骗取网友捐款89867.13元。加上以“希望盼望宝贝康复”这一微博账号和“陈丽芳”支 付宝账号诈骗李小璐等人的29986元,共计诈骗所得119853.13元。

法庭宣判后,被告人郭某生当庭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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