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要1元赡养费 云南彝良9旬老人状告5名子女
云南省彝良县小河村九旬老人赵某膝下有5名子女,均外出,不尽赡养义务,赵某遂将子女告上法庭,索要1元钱赡养费。彝良法院2日透露,该院通过努力调解了这起案件:老人与儿子共同居住,其余四个女儿每年支付1元赡养费,须亲自上门给付。生病了轮流护理。与其说这是老人在索讨赡养费,莫如看作是对亲情的企盼:自打老伴走后的10年间,在外的5名子女仍如往常,从不回家看望,更不用说尽赡养之责。尽管老人有低保、有老龄补贴,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生病了也能指望合作医疗,但内心的孤寂感却日甚一日。于是,无奈之下,老人狠下心把5名子女告上了法庭。

剖析这起“1元案”的始末,更可看出老人的这种心理:或许在起诉之初,老人心里还夹杂着对子女不事赡养的不满,因而诉求给付一定的赡养费。但当子女们一脸不快时,尽管也可请求依法判决,但老人却意外地放弃了,将之变更为仅具象征意义的“1年1元赡养费”。而唯一的条件,则是这“1元赡养费”须由子女亲自交到老人手中。由此可见,老人此番走上法庭,并非要和子女们过不去,而仅仅是想通过法律相帮,去寻回那渐行渐远的亲情。换句话说,老人要的不是钱,而是亲情。或许,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父爱如山”:即便亲情曾经远离,而今又连赡养费也不愿给,但依然无怨无恨;好不容易走上法庭,鼓足勇气索要“1元赡养费”,却只为了每年能见子女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