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办 房子到底归谁
一则温州房产新闻占据了各大媒体头条:温州部分市民因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必须缴纳占房价总额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让金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土地证上写着20年到期,有的人刚花180万买了房,转眼又要掏60万续费,简直是要上天的节奏!温州的20年产权房是什么鬼?肯定要有人搞不懂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七十年吗?怎么变成了二十年?跟大家解释一下:的确,我国民用住宅土地的使用权期限通常是七十年,在1990年代初通过立法全国推行,不过温州的二十年产权房是地方政府灵活施行政策的产物。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为了顺利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在不超过居住用地最高年限70年的前提下,按20年到70年分档,由受让方自行选择办理出让手续,并交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额。而从去年开始,20年期限的这批住宅土地使用权相继到期、或即将面临到期。产权到期的问题并不是温州独有。早在2001年,深圳罗湖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有业主产权到期,因为同一幢楼有20、30、40、50年等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而根据《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土地期满,可按照公告基准地价的35%补缴续期,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于是,国商大厦的大部分业主,都通过这种补缴的方式,将产权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