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朋友差一点的关系叫什么、比朋友更好一点的关系是什么
近代早期的英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封建庄园制解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萌芽和发展;民族国家意识日增,王权不断强化,绝对主义国家逐步形成;社会流动加速,封建贵族阶级逐渐衰落,新的社会阶层,特别是乡绅迅速崛起;新的市场经济观念萌芽滋长,竞争意识和谋利精神日益渗透到社会生活之中等。那么,在这一大变动过程中,英国乡村中的邻里关系呈现怎样的状况?
“乡绅”16~18 世纪在英兴起的一个社会阶层,它在英国社会中指介于自耕农、农场主和有头衔的贵族之间的 4个社会等级的集合体这4 个地所有者等级是:从1611 年起封授的准男爵、骑士、缙绅、绅士。乡绅的兴起是英国经济和社会动的结果。“价格革命”过程中大贵族抛售地,宗教改革后室价拍卖全总面积 20%~25%的教会地产,英国出现了空前规模的土地所有权的转移,许多乡绅乘机购买土地成为新的大土地所有者。
乡绅是一个十分重视邻里关系的社会阶层。而且,对乡绅而言,“邻里关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它覆盖着更为广泛的地理范畴,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乡绅与乡绅之间通常是互称“睦邻”的。乡绅的社会共同体以郡为地理单位,由那些一起打猎、互相走访、共同担任郡地方政府职务的同一社会阶层组成。因此,与乡村中的那些普通劳动者相比,乡绅与乡绅之间的交往通常会涉及一个更为泛的地理范围。
而且,在没有亲属关系存在的那些乡绅之间,他们是互称“睦邻”的。例如,在埃塞克斯郡的乡绅中,他们相互之间作为彼此的亲属监护人,遗嘱执行者财产和业务方面的受托管理人,甚至因为作为对方的遗嘱受益人而相互间保持着相当深的“睦邻”联系。(另外,他们之间还经常存在着金钱借贷、合股经营和共同进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关系。
其次,乡绅还与社会地位低于他们的下层人们保持着较为友好的关系。受传统文化的教育和熏陶,乡绅大都热心公共事务和踊跃担任公职,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他们自愿担任不领薪的郡治安法官。
这是因为,当时的人们普遍认为,担任治安法官等职位能给个人带来荣耀,能加强个人在地方社会中的特权。尽管如此,乡绅的个人声望是他担任地方职务的基础,这使他们更加注意处理好自身与社会下层人们之间的关系对于治安法官等地方官吏而言,他们在地方社会中基本上是一种复合性的角色,也就是说,担任治安法官等官职同时具有地主、行政长官、法官、好主人、行善者等多重社会角色。
因此,在具体的社会事务管理过程中,乡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关系具有两面性:既要贯彻执行王室的法令、方针和政策,同时又要充当居民的保护者,同他们保持良好的邻居关系。
“约曼”是一个起源非常的用以表明一部分农民的社会地位的术语。从职业类别看,约曼是指在土地上辛勤耕作的农民,即被当代人称为“husbandmen”的一部分,是农民中“受人尊敬”的上等人。
从社会财富的占有和实际收入来看,约曼首先是指地产的年收入达到 40 先令以上的土地自由持有农。与此同时,一些租地农和公持有农也属于约曼。因此,判断约曼的主要标准不是他占有土地的形式,而是他占有或租种士地的数量和他的实际收入。
一般来说,约曼所耕种的土地要在 50 英亩以上,年平均收入最低必须在 40~50 英镑,这种农民除了维持较好的生活水平以外,必须有所剩余以积累资金扩大生产。”约曼在乡村等级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乡绅。
约曼的邻里关系也很密切。例如,约克郡的约曼农亚当·艾尔与其亲戚住得非常近,夫妇俩也常常走访亲戚。在 1647~1649 间,他们与父和子等亲戚一度处于一种相互帮助的状态。但是,从整体上看,在亚当·艾尔的社会生活中,是邻居关系而不是亲戚关系起支配作用。在亚当一生的绝大多数时间里,他们接受的帮助和他给予别人的帮助,都是在邻居之间和朋友之间进行的。
在近代早期的英国乡村,社会地位低于约曼的是那些被称作普通劳动者的人,主要包括农夫、茅舍农及农业工人。农夫较为幸运,通常有自己的土地,一般有 5~50 英亩。一般情况下,农夫的收入能够维持正常的生活,并略有剩余,偶尔也办一顿宴席。但在收成不好的年头里,只有那些耕种 50英亩以上的人才能抵御天灾人祸。在这种情况下,农夫的生活是没有保障的。这样,一些农夫偶尔也通过其他劳动挣取工资以维持生计。
茅舍农与农业工人的处境比农夫要差。茅舍农与农业工人的显著特征,是他们必须为他人做工换取劳动工资作为其生活来源的主要部分,尽管有一些幸运的茅舍农和农业工人可能有一两英亩土地。
经济上的这种不利地位,使上述这些普通劳动者更加注意处理好自身与邻里之间的关系。良好的邻里关系,不仅意味着经济生活和生产活动中的相互援助,而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一些麻烦甚至纠纷等,还得依赖邻人的调解。
另外,更为重要的是,茅舍农与农业工人的就业情况通常是不稳定的。拥有好的邻里关系,不但可以获得较为稳定的工作,而且,还可能可以从公地的使用中获得收益。例如,从总体上看,英国 2/3 的茅舍农只有自己的茅舍和宅边园地。但是,在北汉普顿郡的纳新顿有25户茅舍农获准可以在公地上放牧3头牛和10头羊。”
而对农业工人而言,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莫过于他们作为常年仆役而居住在主人家的青年时代和成年期。在这个未婚年少之时,至少吃和住有一定的保障,其余的时光则大多入不敷出,为生活而奋斗。
总体来说,近代早期英国乡村中的邻里关系状况是友好而密切的;而且,乡村中的各个社会阶层包括乡绅、约曼和普通劳动者都很重视邻里关系这种社会关系,这种相对友好的邻里关系状况具有普遍性。
整体上说,近代早期英国乡村中的邻里关系是密切、良好的。乡村中的居民大都被结合在一个比较密切的相互关系之中,而不是单独地生活在一起,邻居在他们的一生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这在结婚、死亡等人生重大事件以及其他日常社会生活如娱乐活动中都能反映出来。
近代早期是英国近代社会的转型时期。在这一时期,英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生着急剧的变化:经济上,封建庄园制解体,商品经济日益深入农村,货币地租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迅速发展,城市数量增加,城市规模扩大;政治上,随着“玫瑰战争”的结束、宗教改革的进行及民族国家的逐渐形成,王权在国家权力结构、政治法律体制和君主的政治行为等方面都呈现出了不可否认的专制趋向:社会方面,社会流动加速,新的阶层崛起,农民两极分化,社会阶层结构变化显著。这些新的发展变化,对当时英国乡村的邻里关系状况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以上的分析告诉我们,在近代早期的英国,乡村中的邻里关系是友好、密切的邻里关系就像一张看不见的网,村庄中的居民大都被结合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