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出国夏令营需要何种资质 谁来监管游学?(2)

时间: 2013年07月19日 16:48     作者:newsman   来源:人民网

  难以厘清到底需要何种资质

  尽管此前媒体报道屡屡提及资质问题,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采访中,教育、工商、旅游等部门几乎很少人能确定“组织出国夏令营需要何种资质”。

  此前,虞国平接受中国青年报等媒体采访时表示,博悦国际有实力把事情做好,这就是最好的资质。

  舒培冬认为,虞国平显然混淆了实力问题与法律问题的概念。“比如,成立公办学校要符合公办学校的要求,成立民办学校要符合社会力量办学的要求。不能说你有实力,就可以随便成立了。”

  “在我的理解中,资质就是四部门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舒培冬认为,夏令营可以由学校、共青团等单位主办,也可以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受委托承办。“一条一条对照下来,博悦国际哪条都不是。”

  不过,多位法律人士指出,在四部门的通知中,关于“委托国家旅游局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承办”的限定词是“可以”而非“必须”。这意味着,上述旅行社仅是有资格被委托承办的机构之一。

  舒培冬告诉记者,2004年5月取消“组织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夏令营等活动的审批”后,有些地方教育部门要求稍严一些,提出夏令营活动仍需“备案”。“其实,按规定来说,国家对教育部门没有这个要求。”

  此前虞国平接受采访时表示,他已在江山中学师生赴美前将夏令营向江山市教育局备案。而江山市教育局局长同时兼任江山中学的校长。

  舒培冬承认,从目前来看,对于学校或商业公司组织出国夏令营之前的程序,国家并没有明确的审批规定。

  “并不是教育公司就归教育局管,教育局不举办夏令营,也不管这个事。”采访中,丹阳市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私下表示。

  不过,在丹阳市工商局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看来,媒体热传的“四部门通知”,从法的效力层级而言,仅仅在外交、公安、教育、旅游等部门内部有较强的约束力。但是在工商执法领域,这份通知只能作为一个参考,而不是依据。

  该负责人反复强调,依据目前规定,承办出国夏令营并没有涉及工商前置审批等行政许可的问题。

  在工商注册资料中,博悦国际的“许可经营项目”一栏,同样是空白。

  该负责人还表示,目前的主要问题在于,“出国夏令营”是一个很模糊的概念。“博悦国际的经营范围主要是‘咨询与服务’。‘出国夏令营’究竟是什么性质?是以夏令营的名义进行培训呢,还是以夏令营的名义组织旅游?”

  “截至目前,丹阳市还没有注册过经营范围含‘出国夏令营’的公司。”该局一名干部透露。

  丹阳市旅游局市场宣传科一位张姓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此前已有媒体向他们询问博悦国际的资质问题。“但是,这家公司毕竟不是旅行社,不归旅游局管理。旅游局管理的仅仅是已经注册登记的旅行社。”

  《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设立旅行社应当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其中,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还应当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0万元人民币。

  这个门槛,显然比普通的咨询服务公司要高一些。

  针对游学市场的规范问题,江苏省教育厅新闻处婉拒了采访。该处工作人员透露,江苏省下半年将对此出台相关政策。

  游学市场适用规定存在空白

  浙江省教育厅外事处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四部门通知没有明确处罚的具体内容,因此,教育厅很难对此次发生空难事故的相关学校或机构作出处罚。

  “第一,按照规定,教育系统特别是学校本身没有承担审批的职责;第二,教育部门也没有对某些企业执法的权限。”该人士表示,教育部门目前应该加强学习四部门的文件,进一步完善夏令营活动管理的相关工作。

  记者注意到,7月8日,首次有媒体质疑博悦国际资质的当天,浙江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江山中学英语文化夏令营师生在美国旧金山遭遇坠机事件的情况通报》,其中明确提出:随团参与组织管理的教师费用由学校和合作机构共同分摊,不得转嫁给学生个人。

  记者发现,除了教育系统内部,就此次空难牵出的游学市场来看,这一产业的监管仍然存在一部分空白。

  舒培冬并不确定应该由谁来监管此类企业。“我个人理解,按照四部门通知,外交部门负责在国外的中国公民的领事保护,公安部门办理出入境手续,旅游部门监管旅行社,教育部门管理学校。这些都划去,适格的监管主体,可能只有工商。”

  朱建中表示,如果企业确实超出经营范围,应该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责令其整改。

  “如果承办出国夏令营的旅行社注册地在国内,从操作层面来说,会更方便监管一些。”丹阳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但目前针对游学市场并无相关规定。 [责任编辑: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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