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23天城区限时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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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从城区“禁限鞭”办公室获悉,今年春节限放烟花爆竹时间为腊月二十三(2月11日)至正月十六(3月6日),限时23天,违规燃放最高可罚500元。

  城区“禁限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东起新铁路沿线,西至炎帝大道,南起淅河大桥,北至梁家桥北外环路(殡仪馆、公墓除外)。限放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三(2月11日)至正月十六(3月6日)的7时至23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其中,城区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商场等人口密集场所,铁路、通讯线路安全保护区和重点消防单位,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幼儿园、托儿所、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学、科研、生产等场所,城市公共绿地、公园等场地,市政府确定的交通繁忙路段等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限鞭”区域内,除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可设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外,其他时间禁止设立烟花爆竹销售点和储存点。凡是有单位违规燃放的,处以5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个人违规燃放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楚天快报 朱道全)
【责任编辑: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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