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醉驾被查后狡辩:“劝酒哪有不喝的”
分享

  5月26日,广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将涉嫌醉酒驾驶的高某某刑事拘留。

  5月20日下午1时40分,家住广水市余店镇青龙村的高某某驾驶摩托车从郝店返回,途经平洑线林业派出所路段时,被广水交警蔡河中队民警查获。经吹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97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

  讯问过程中,高某某辩解:“我是一名厨师,在为别人办酒席时,主家客气非要敬几杯酒,你总不能回绝吧。

  民警耐心向高某某讲理讲法。经过民警耐心宣传,终于使高某某认识到醉驾的危险性和严重性。高某某向民警表示,下次喝了酒再不驾车,并愿意接受处理。

(楚天快报 朱道全)
【责任编辑:小明】
    相关阅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战略合作
    © 2012 中国随州电视台旗下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4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 法律顾问: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