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触犯法律自酿苦果
分享

  6月9日晚,随州高新区白云湖派出所依法对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罚款200元。

  6月9日16时许,市社会福利中心报警:有人将福利院两名女职工关进一间房屋里面不准进出。接警后,高新区白云湖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查:曾都区东城办一社区居民王某于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5日在市社会福利院入住,入住期间王某将房间电视等物损坏,福利院在王某出院时,要求王某家人赔偿,王某家人拒赔,福利院于是将王某入院时交纳的2000元押金予以暂扣。6月9日,王某儿子到福利院索要其押金,工作人员不同意,王某儿子就将福利院办公室反锁,致使在此办公室工作的二人不能进出办公室,被限制人身自由一个多小时。

(随州日报 黄闯)
【责任编辑:Editor】
    相关阅读: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诚聘英才 | 战略合作
    © 2012 中国随州电视台旗下网络媒体 楚北网(http://www.hbsztv.com) 版权所有
    互联网视听节目AVSP:鄂备2014020 工信部备案:鄂ICP备07503269号 法律顾问: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