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
时间:2014-11-10
作者:董雄波
来源:湖北日报

  7日下午,省委书记、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鸿忠,主持召开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五次、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湖北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送审稿)》、《湖北省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送审稿)》、《湖北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暂行办法(送审稿)》,研究部署推进我省今年各项改革工作。

  省长、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国生,省委副书记、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张昌尔,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晓东,省领导阮成发、张岱梨、尹汉宁、傅德辉、王君正、贺家铁、郭生练、曹广晶、梁惠玲、甘荣坤、曾欣、范兴元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长期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价领导干部作风,缺乏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责任追究办法。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之际,我省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三个办法”,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的具体体现,也是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实际行动,必将有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效果,进一步提高依规治党水平。会议决定,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三个办法”(送审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布施行。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能不能起好步、开好局至关重要。现在已进入年底倒计时阶段,全省各地各部门务必抓紧抓实今年各项改革任务。当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用法治保障改革持续向前。要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坚持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湖北省情,使改革方案更接地气、贴近实际;坚持突出问题导向,从问题最严重、最紧迫、影响最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起;坚持顺应群众期盼,把增进群众福祉作为谋划改革、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坚持履行规定程序,保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论证决定;坚持搞好相互衔接,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增强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的精神,敢于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向自己开刀。会议强调,要严把改革督查关,推广“来凤之狠”,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改革任务没有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坚决予以严肃问责、追责。

  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和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董雄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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