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标准将调整 武汉等7城晋升为超大城市
时间:2014-11-21
作者:小明
来源:南方都市报

  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我国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调整,将城市规模划分调整为五类七档,并增设超大城市。根据新标准,北京、上海、广州等原来的7个原来的特大城市将晋级为超大城市。专家表示,调整后,未来超大城市建设的标准可能会有提高,比如城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

  与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

  根据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全国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有6个城市,分别为上海、北京、重庆、成都、天津、广州。根据湖北统计局最新数据,2013年末武汉市城区人口为1022万。这就意味着这7个原来的特大城市将晋级为超大城市。

  中山大学城市与区域研究中心教授魏清泉对南都记者表示,过去我国城市主要划分为大中小三类,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目前这种三级划分方式与我国城市发展明显脱节。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越来越多,1000万人口的城市在国际上都很少,在国外这么多人口已经可以是一个国家了。这种特大城市对城市面积、交通、人口容量的需求都与100万、200万或者500万人口规模的城市不一样。

  “城市规模并不是越大越好,像这种超过1000万人口的超大城市只能是发展水平达到国际化水准才能生存下来,比如北京、上海、广州这类城市。这类城市对城市建设要求也很高,但是以前我国对大中小城市建设的标准区别不大。现在把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单独划分出来,有利于更好地建设。”

  魏清泉认为,未来超大城市建设的标准可能会有调整,比如城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标准可能会有所调整。

  新城市规模标准四点重要调整

  城市类型由四类变为五类,增设了超大城市。

  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划分为两档。细分小城市主要为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细分大城市主要是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

  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小城市人口上限由20万提高到50万,中等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的上下限分别由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由100万提高到500万。

  将统计口径界定为城区常住人口。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所辖区域和其他区域。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观点

  城市群背景下“新标准”意义有多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区域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刘维新认为,最近十年随着城市群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多个成熟的城市群,在城市群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再按大中小、特大、超大标准划分城市规模,实际意义不大。

  刘维新对南都记者表示,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城市化水平低,只有百分之十几,所以以非农业人口划分大中小三级城市。但我国目前城市化水平已经超过百分之五十,在这个背景下再来划分城市规模跟八十年代划分大中小城市规模的概念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刘维新表示,近十年来中国城市群发展很快,一个城市群包含了各种规模的城市,我国目前已经形成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中原、长江中游、成渝、哈长7大国家级城市群。以城市群为中心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中国城市化。刘维新认为,城市化的过程实际就是城乡融合,城市群的发展就是一个城乡融合的过程。在中国已经形成大批城市群的背景下,再提按大中小、特大、超大标准划分城市规模,这种提法与现在城市群背景下已经达到的城市化标准不符合,实际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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