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 亮
2013年10月,中央纪委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这项规定出台到如今已经一年有余,效果很明显,许多干部群众纷纷为此“点赞”。
小小的贺卡,本是友朋之间表达情谊的一种载体,没想到却因种种原因,成了不少公务人员每年一度的程序性“鸡肋”:不写不行,收了不回更不行。这种状况甚至愈演愈烈,成为公务消费中比阔气、比排场的一种形式。没有了亲朋好友之间的感激思念,却沾了些铜臭味道;少了点千里传书的珍贵高洁,却多了些庸俗气息。
不仅仅是贺卡,很多事情都在现实中走了样:接待时请人喝点酒,本来只是表达一下好客热情,烘托一下气氛,可慢慢成了必不可少的“应酬”,甚至一再导致恶性事件发生也未见根本扭转。再比如出席婚礼时随个份子,本来也就是向新人表示恭贺之意,结果也成为一个个比阔斗富的竞赛,甚至成为一些有权势的人借此敛财的大好时机。如此种种,莫不是让形式“绑架”了情谊,令人叹息乃至鄙夷。
从另一方面来说,当真的需要向友朋表达情意时,却因为中央禁令而打“退堂鼓”,那也是被形式所绑架。中华民族是礼仪之邦,手写祝福更是传统习俗。从这一点来说,自行购置、寄送贺卡并不违规。
礼,发端于心,行之有度。在今天这样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一些人或许忘记了,所有礼节都应是真切情感的体现。没有了感情基础做支撑的礼节形式,事实上只能是对礼节本身的“亵渎”。至于究竟该怎么做,到底寄不寄贺卡,更多的不是看社会环境如何,而是需要扪心自问:自己那份“真情”到底有没有?如果只是碍于面子,那么大可不必劳神费时,而如果是真情实意,那么自然而言地表达即可。这,其实并不复杂。
(新华网 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