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84人上网注册当陪游 为游客提供私人定制服务(2)
时间:2014年04月11日 11:35
责任编辑:木木
来源:网络

 

  武汉市旅游局一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根据规定,任何人从事经营性质的导游服务,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否则就属违法经营。“野导游”不但服务质量难以达到要求,而且还面临强制消费、人身安全等诸多风险。目前,网络上的旅游项目交易,由于范围广、隐蔽性强等特点,仍是各地旅游监管部门管理的难点。不过,如果“当地人”提供的是公益性质的免费接待服务,那么就是法律所允许的。
 

  事实上,在“当地人”平台上,不少“导游”都表示,他们提供导游服务的目的,并非为了盈利,而是希望交到更多的外地朋友,以便在自己出游时也能得到别人的帮助。
 

  今年2月份,一名在厦门读大学的女孩子小张联系上小朱,想请她做陪游。两人年龄相仿,性格又合得来,很快成了好姐妹。小朱带着小张逛了武大、黄鹤楼等景点,带她去户部巷等地饱尝了豆皮、糊米酒等美食。晚上,两人还一起去逛商场。一晚上逛下来,小张满载而归。临走时,小张要付给小朱服务费,小朱执意不肯收。为了让小张心安理得,小朱称自己计划到厦门游玩,到时小张尽地主之谊就行。
 

  专家说法 陪游服务不能打“擦边球”
 

  针对近日兴起的“当地人”陪游服务,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旅游管理学博士后熊元斌认为,网上推出“当地人”这类新型的旅游服务,为游客提供了多样化选择,让游客能深度融入当地生活,对促进自助游有一定积极作用。
 

  不过,国内还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这类新型的服务。熊元斌说,按工商管理部门规定,提供导游服务的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经验资格,导游也需要导游资格证。所以严格来讲,这类服务是违法的。这种个人约定的操作模式,如果出现人身伤害问题,那么,双方人员和网站都有责任,这一点,也是这种操作模式下三方必须考虑到的问题。
 

  在交易中,可能存在顾客违约跑单、服务中产生纠纷不好解决等问题,另外不法分子用假身份证进行注册,不能完全保证安全性。因此,熊元斌建议网站的服务能更加规范,在旅游部门登记注册,为游客和陪游服务者提供安全交易的平台。同时,向陪游服务者收取一定的风险费,便于对意外发生的服务纠纷进行管控和处理。
 

  熊元斌说,以陪游服务为代表的自助游是今后旅游服务发展的一种趋势。在制度上进行完善,才能有利于陪游服务的顺利开展。网站应承担好“把关人”的角色,建立对“当地人”和游客的审核制度,同时注意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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