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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龙港市政府同意,现对2022年龙港市新城XC-D05-a等9个拟出让项目用海(具体名单详见下表)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2年5月17日起)。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06)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368008)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地址:龙港市西一街181号(电话:0577-59902530)
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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