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 股吧—601633长城汽车股吧
和讯网消息 长城汽车(601633,股吧)12月29日发布公告,称因董事、副总经理胡克刚减持未及时公告,受到了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警示函。
公告称,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胡克刚于2015年11月19日减持公司22,883股A股股票,公司未在2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15年12月3日发布《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票的公告》予以披露。
证监管理部门人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发布<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56号)第十一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上市公司报告并由上市公司在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告”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
因此,河北监管局对该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责成该公司加强内部有关人员对资本市场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则的培训学习,完善信息披露管理事项及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合规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全面自查整改,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该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警示函的要求,进行认真整改,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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