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出典-房产税出典是什么意思
作为企业的一名基层财税人员,每个月按时申报纳税是职责所在,而懂理论会实操的税务才是真正优秀的税务,力争在实际工作中一边用心学习税政,一边用不断扎实的理论知识去开展税务工作。 ! 现将自己日常工作中涉及到的房产税申报缴纳知识点粗略地整理成小笔记,不当不全之处请多多包涵:

一、税政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二、征税对象: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的一种财产税。
三、征收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四、征收标准: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 ×(1-10%或30%)× 税率(1.2%)
其中, 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房产租赁收入×税率(12%)
从租政策优惠: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需要注意的是:若一处房产既有自用也有出租时,从租部分需根据面积占比将对应的房产原值剔除,按从租计算并缴纳房产税。
五、申报方式:填写《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首次申报或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需要先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在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网上电子税务局在申报缴纳期限内完成,若逾期会产生滞纳金。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0.05%)。
六、房产税计提及缴纳的账务处理:
计提时,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七、税政更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2号,自2019年10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
未来房地产税到底会怎么征,全面征收个人房产税真的要来了吗?作为一名小小老百姓,不敢多加猜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