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追尾汽车谁的责任;摩托车追尾小车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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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追尾汽车谁的责任;摩托车追尾小车怎么处理

法音所及,无不蒙福,每天一个法律小知识,助您知法、学法、用法。巽音小喇叭开始广播了!

电影《流浪地球》中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这句台词,可以说是2020年最洗脑的交通安全提醒。交通事故轻者会造成财产损失,重者甚至会阴阳两隔、妻离子散,给当事人及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

每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背后,都存在着交通违法行为。

今天,巽音小喇叭将为大家介绍涉及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律小知识。

摩托车追尾汽车谁的责任;摩托车追尾小车怎么处理

问题:摩托车与汽车相撞,承担的责任相同吗?

让我们先看一个小案例。

摩托车与汽车相撞

小林驾驶小型汽车沿道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与驾驶摩托车的老谭发生碰撞,致两车受损,老谭受伤,大腿骨折。

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保护现场。报警后,大队以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清事实为由,未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双方就责任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虽然部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但考虑到双方对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义务的轻重、机动车危险性大小和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小林驾驶的机动车无论在速度、硬度、重量、大小及对他人的危险性上均较老谭驾驶的摩托车具有更大优势,应具有更高的避险义务。根据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林某应承担主要责任。谭某应承担次要责任。

看到这里,您知道什么是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吗?

这就是小喇叭给大家介绍的第一个法律小知识。

优者危险负担原则

也有的将“优者危险负担”定义为,在难以分清各自过错责任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双方对安全注意义务的轻重,按照机动车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危险回避能力的优劣等,适当分配事故双方赔偿责任的一种纠纷处理方法。

什么是“优者”呢?

按照学者的解释,机动车比行人优;在对不同的机动车进行对比时,则以最小径回转能力、控制力和增减速等性能较好的机动车为优,或就重量、速度、大小、硬度等对其它机动车危险性较大的机动车为优者。例如在行人与汽车之间,行人与汽车相比处于较为“弱者”的地位,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机动车的一方在相同的条件下应该承担更大的责任。

优者危险负担原则正是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价值。

广大网友朋友,您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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