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房产中介,蕲春房产中介电话号码
根据省住建厅、发改委、公安厅、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省委网信办等6部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的工作安排,全省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市场巡查,查处了一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恶意克扣押金、签订“阴阳合同”、捆绑收费等问题。
省住建厅官网公布了6起典型案例。
一、武汉市锦寓通达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恶意克扣押金、侵占交易资金。
二、宜昌市佳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捆绑收费、不退保证金,为签订“阴阳合同”提供便利。
三、黄石市米淇房产中介公司捆绑收费、中介负责人收取房屋交易款后失踪。
四、荆州市沙市区世海房产信息咨询部隐瞒房屋真实信息,将甲醛超标的住房代理出租。
五、随州市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六、黄冈市蕲春县大地房地产中介公司强制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恶意克扣租金、强行驱赶承租人等。
据悉,省住建厅等6部门将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督促市、县相关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大力整治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严查违法违规行为,曝光违法违规案例,不断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让人民群众租得放心、住得舒心。

小编还要提醒
如果你在买房时
中介有以下行为
可以追究责任
以下6种情况可追究中介责任
1、隐瞒房屋弊端
带领买房人实地看房是房屋中介机构的一项重要义务,但在诸如联系不上出卖人,承租人不配合看房等特殊情况下,中介机构常会带领买受人查看其他类似房屋作为替代,买卖双方可能就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产生争议,影响合同顺利履行。
2、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二手房买卖合同通常是由中介机构提供的格式文本,只有合同的核心内容,如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审判实践中,部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
3、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二手房的性质复杂多样,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交易有特别规定。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引发大量纠纷。
4、审查不到位
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所有权人与出卖人是否一致,询问所有权人的婚姻状况,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而有些中介机构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无法履行。
5、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在二手房签约之前,部分中介公司为了以较低的税金吸引买卖双方,制造出总价款较低的网签合同,用于申报税款,而包含双方真实意思的合同用于实际履行,且未进行备案。
这种操作方式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同时也给一些当事人恶意不履行合同提供借口。特别在房价大幅上涨之后,卖房人可能会以此为借口提出合同无效。
6、虚构社保、规避限购令
在交易的时候,存在少数中介机构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中介机构的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也由于整个交易建立在违法与欺诈的基础上,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
购房者在和中介接触过程中
也有这些注意事项
1、验明正身,看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以及是否有合法中介资格;
2、索要发票,一定程度上可检验中介公司是否正规,产生争议时还可作为证据;
3、谨防合同陷阱,格式化文本可能暗含霸王条款,对方针对条款作出明确解释时,要做好录音;
4、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5、保留一切证据,合同、发票、宣传广告、照片、录音等,便于遇到纠纷后向有关部门投诉,甚至起诉至法院。
本期编辑丨程晨
本期来源丨湖北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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