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盛房产、泓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勘验、社会公示、行政许可”的资质审批程序,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新泰新城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了现场勘验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向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538-7221136)反映。
公示内容
企业名称:新泰新城鸿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住所:青云街道府前街1111号新泰文创街19-1-15
法定代表人:杨可
申请资质:暂定资质
审批结果:准予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行政许可
公示时间:自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9日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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