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降税,房产降税后是否退还差价
今天一大早,楼市出台系列降税利好的消息,就在朋友圈刷屏了。
有媒体甚至用了“重磅!国家税务局:卖房可免增值税,买房可免契税!”的标题。
我查了一下,这个说法来自国家税务局官微,是昨天(7月25日傍晚)发布的《支持协调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在这个指引里,有“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的章节,包含如下内容:
国家税务局真的一下子出台了上述19项针对房地产的降税政策吗?
其实如果你熟悉房地产市场,仔细研究一下就会发现,上述19项降税都是过去这些年陆续出台的,而不是最新出台的。
比如189条,“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是从1999年开始执行的,当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999]210号)规定,自1999年8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再比如185条,“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也实施了多年,文件是2016年3月下发的:
至于“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也已经在各地实施了多年。
总之,上述19条减税措施,都是已经落实了的。如果是新推出的,必然要公布细则,而不仅仅是一句“干巴巴”的话。
房地产未来还有减税降费的空间吗?当然有。
比如二手房交易中,增值税是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在大城市,往往实施满5年的普通二手房卖出可以免征增值税,豪宅即便满5年也要按照交易差额征收增值税。中小城市的减免门槛,是持有满2年。
其实还应该增加一条,如果卖的价格比买的价格低,可以免征增值税,因为并未发生实际的增值。
如果一个人亏着本卖房,还要交纳增值税,岂不可笑?
至于契税的优惠,各地也百花齐放。有些城市,居民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已经可以全额返还契税,实际上相当于免征。
在出租房屋的时候,涉及到很多税费,比如印花税、增值税、房产税、个税等。很多城市往往结合租金月收入,按照一个简单的核定税率来征收。但最近也有一些省市,开始对商办类物业出租征收重税,税率达到了租金的12%,这不利于经济的复苏。
在减税降费的背景下,今年试点房地产税的可能性大减。但我个人还是建议,即便不重启房地产税试点,也应该公布将来房地产税的细节,以解决悬剑效应,让大家觉得房地产税不可怕。
最近几天有不少读者咨询,重要会议之后楼市会出台哪些利好,市场是否发生了大逆转?
我的看法是,会议通稿没有出现“房住不炒”,绝不意味着放弃了这个原则。只是现在没有人炒,所以没有必要每次会议都强调。当然,通稿不写这句话,还是有一些含义的,是希望楼偏冷的气氛有所缓解。
会议的重点,是这句话——“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普通的二线城市,以及三四五线城市,各种限制性措施已经基本上没有了,个别城市保留了限售的尾巴,以及微弱的限购(比如每户只能买3套之类的)。
有较多限制措施的,主要是一线城市和几个强二线城市,所以未来松绑的重点是这不到10个城市,尤其是北上深广杭。
广州是一线城市里走得最快、最远的,新房早就不限价了。前几天我到广州考察了两个一流区位的新盘,单价在14到16万元/平方米。而在深圳最好的位置,价格最高的新盘,仍然被限制在13.3万元/平方米的水平。在深圳前海核心区,还有不到10万元单价的、带装修的新盘。由此可见,广州限价之松。
另外,广州除了不限购的增城、从化之外,南沙、花都的限购也都非常松了。
目前仍然比较矜持的,只剩下北上深了。
估计这三个城市,接下来会在认房认贷上有所松动,也就是降低首套房、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另外,一线城市房贷利率水平也明显偏高,有下调空间。比如北京首套房贷款利率仍然维持在4.75%,二套房利率为5.25%。
深圳对户籍人口购房资格的限制,是全国最高的。你落户深圳之后,还需要有3年社保才能购房,这不利于引进人才。比如博士毕业,年龄已经不小了,但落户深圳还要等3年才能买房,门槛显然太高。未来可以考虑博士落户深圳,只要开始交纳社保就可以买房;硕士落户深圳,1年社保可以买房;本科落户深圳,2年社保可以买房。在深圳东部的大鹏、坪山、龙岗、盐田,以及光明、龙华等区,可以适当降低限购门槛。
仍然对新房严格限价的城市,也应该适当松动。过于严厉的限价造成了价格倒挂,往往带来万人摇号奇观,给楼市传递错误的信号。此外,严厉的限价还可能导致开发商减配,引发维权潮。
下半年楼市一定会有较大的利好出台,主要体现在一线城市和强二线城市的松绑,以及“存量房贷下调”的落地。但如果你希望楼市出现V型反转,显然是想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