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化房产、隆化房产证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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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化房产、隆化房产证商品

据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3月30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隆化县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偷税,被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处以罚款142.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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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冀承税三稽罚﹝2023﹞2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隆化县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帐簿上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承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42.98万元。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2月28日,隆化县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隆化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5007元,案号“(2023)冀0825执333号”。

企查查网站显示,隆化县众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法定代表人为李文国,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承德市隆化县隆化镇西环城景泰世纪新城1期30号底商,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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