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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州、深圳房产新政连发 现在是买房好时机吗?

封面新闻记者 姚瑞鹏

在国庆来临之前,楼市利好政策密集出台。9月29日晚间,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多项金融支持房地产政策。上海、深圳、广州官宣放松住房限购,广州一步到位,其成为四个一线城市中首个全面解除限购的城市。

30日,北京房地产商会会长黎乃超对记者表示,目前房价位于低位区间,在房产新政下,预计国庆假期将有良好市场反馈,此次三大城市新政力度逐渐增强,目标在于全面放开。政策密集出台之后,买房的好时机到了?

房地产新政接连发布

“预计国庆假期将有良好市场反馈”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广州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本次限购政策调整后,广州市户籍、非户籍居民家庭和单身人士在全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不再审核购房资格,不再限制购房套数。

对比广州而言,深圳步伐稍小,9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消息,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且深圳仅保留核心区限购,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而对比上两个城市,上海更显谨慎。9月29日,上海进一步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通知发布,缩短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外住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调减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25%”;实行差异化政策区域的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等政策。

“这次政策赶在节前落地,一方面落实中央有关房地产调控“止跌回稳”相关精神,另一方面,为楼市持续向上、向好发展起到巩固作用。有助于转变买卖双方看淡市场的预期。”北京房地产商会会长黎乃超对记者表示,多地进一步优化的房地产新政会释放较多市场需求,黄金周的各地楼市表现值得市场期待,预计国庆假期将有良好市场反馈,十月的楼市交易量也有望止跌企稳,四季度成交量有望走出翘尾行情。

全面放开限购将越来越快

政策“工具箱”还有走深空间

“北上广深”此次除了北京外,其他三个城市都发布了新政,但相比之下,广州步伐最大,成为四个一线城市中首个全面解除限购的城市。黎乃超表示,广州此次政策调整具有风向标意义,开启了将限购全面退出购房市场的操作,也为后续各地政策放松、市场持续回暖创造了较好的条件,历史上最宽松的政策松绑窗口期将开启。

“政策的制定是个工具箱、连环套,广州开启后,全国各地购房政策调整优化的节奏会加快。”黎乃超介绍,预计后续的政策释放将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将持续执行放开限购政策,深圳、上海将从优化政策到分区执行最终完全开放限购。“预计北京的政策调整幅度不会太大,优化政策情况不同需要独立研判。”

第二,继续使用金融手段,在首付比例、贷款利息、增值税、个税等方法继续下调优化。

第三,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概念,改善性大户型等住宅逐步划入相关政策辐射范围。

第四,关注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

仔细盘点,一年多时间以来,全国已有超过35城放松限购政策,其中包括成都、合肥、昆明、苏州、长沙等22城已经全面放松限购,限购城市的范围其实正在不断缩减进程中。

据黎乃超介绍,如今广州开启了一线城市放开限购的第一步,那全面放开限购的进程就不会停止,只会越来越快。一线城市房价和成交量率先回稳,对于全国房地产市场回稳将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现在是买房的好时机吗?

“目前房价位于低位区间”

从存量房贷利率降低到一线城市逐步开始取消限购,面对近期密集出台的房地产新政,很多消费者不禁要问,如今是不是到了购房的好时机?

“就对于各地的房产市场看,目前房价是在底部区间了。”黎乃超向记者表示,一线城市房价有波及效应,到三四五六线城市,整个过程在一年左右,北上广深企稳一年以后六线城市才会企稳。

对于是否是买房的好时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刘璐教授向记者表示,目前各地城市不断发布房地产新政刺激当地市场,首付比例不断下调,商业贷款利率和公积金贷款都在不断调整,纵观整个房地产市场发展历史,这样的政策力度并未出现过,对于刚需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房产市场,抓住购房机遇。

刚刚,沈阳市房产局最新发布!2024年沈阳最新购房优惠政策!

为方便广大群众全方位了解沈阳楼市利好政策,沈阳市房产局整理汇总推出2024年沈阳最新购房政策,共计五个方面三十一条内容,方便群众知悉了解使用。

一、购售政策

沈阳已全面取消住房限制性购售政策。在沈阳购房是不受限制的,你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区域购房。当然卖房也没有任何限制。同时,不再实施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即不再限制商品住房销售价格。

二、信贷政策

(一)商业贷款政策

商业贷款利率、首付降至新低。

1.取消商业贷款最低利率下限

沈阳已经取消商业贷款最低利率下限,目前各商业银行首套住房5年以上商业贷款利率普遍为3.35%。

2.首付比例降至最低

对于贷款购买我市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3.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按不低于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比例执行,不再区分是否有住房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住房贷款利率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利率。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购房,是很多人置业的首选方式。当前的公积金政策也是优惠多多。

1.公积金贷款利率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7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325%。

2.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30%。

3.优化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取消高层次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限制,原A、B、C、D四个人才类别及对应的贷款限额倍数不变。同时,推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贷款支持政策,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才,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贷款最高限额的1.5倍-3倍。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技师1.5倍、特级技师2倍、首席技师3倍。

4.支持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生育二孩或三孩,且孩子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方缴存,最高6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85万元;家庭成员3人以上缴存,最高105万元。

5.支持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沈就业的毕业5年以内大中专以上学历的新市民、青年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当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方缴存,最高65万元;夫妻双方缴存,最高85万元;家庭成员3人以上缴存,最高105万元。

6.支持职工延长贷款偿还期限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偿还贷款年龄限制由男60周岁、女55周岁,放宽为男65周岁、女60周岁。

7.取消提取公积金后准贷时限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现金提取公积金后,即可申请非同一房产住房公积金贷款。

8.延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从2024年3月1日起,沈阳职工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35年减房龄”延长为“40年减房龄”,二手房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换句话说,就是房龄35年以上但不到40年的老房子也可以使用公积金购买了,有类似住房需求的职工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9.调整住房公积金“商转公”条件

将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商贷已偿还5年(含)以上调整为商贷已偿还3年(含)以上。将“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中“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首次或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纳入“商转公”贷款政策覆盖范围。

10.限时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作购房首付款

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职工在沈阳市行政区域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

11.优化在购房地拥有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购房地拥有住房套数,以拟购房所在区、县(市)拥有住房套数认定。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中的贷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款比例等认定标准暂保持不变。

12.支持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我市新购买自住住房的现役军人,可到沈阳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役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以其在部队记录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计算基数,账户余额以其在部队累计缴存金额计算,可贷额度不超过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限额。

三、税收政策

(一)继续执行契税减征政策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3.2023年1月1日起,居民在我市承受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契税税率为3%。

4.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成交价格未超出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超出部分应依法征收契税。

(二)落实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三)继续执行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免征政策

1.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四、购房补贴政策

(一)“卖旧买新”补贴

“卖旧买新”补贴活动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规定,在本市范围内,对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由市财政给予购买新建商品住房100元/平方米补贴,卖旧房买新房时间不分先后。

(二)人才住房政策有支持

对于留沈、来沈创业置业的优秀人才可以享受特殊的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1.高精尖科技优才购房补贴

对A类人才,“一事一议”解决首套购房问题;对B类人才,给予15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对C类人才,给予100万元首套购房补贴。

2.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购房补贴

在沈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生,在沈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后购房),申请时毕业年限、首次购房时间均不超过五年,可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毕业生补贴2万元,研究生中硕士毕业生补贴4万元、博士毕业生补贴7万元。

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标准为大专生每月300元、本科生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自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五、购房服务政策

(一)不动产登记“全城通办”

申请人办理在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实现存量房转移与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一次申请同时办结,无需申请人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

(二)全面实施预告登记

推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进一步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三)优化带押过户

1.全面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

2.推行一手现房“带押过户”

已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和抵押权设立登记的持证商品房(即“一手现房”),在办理房屋带押销售等事项时,开发企业、购房业主和相关金融机构可向房产交易管理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一手现房“带押过户”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等登记业务。

如何评价幸福呢?

有一个词语最为贴切:

安居乐业

沈阳这座包容、洋溢温度与热情的城市

拿出了多种优惠购房政策

以最大的诚意

欢迎您在这里实现自己的幸福目标

选一处安居

择一城终老

则一生乐业

注:各项政策最终以政府各部门解释为准

记者:张晓宁

编辑:王佩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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