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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房产超市正式启用 700张人才券开始发放

秋风送爽,楼市迎来“金九银十”传统销售旺季。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扬州市“一站式”看房、选房、购房平台——扬州房产超市于今天(10月1日)正式启用,市区品质楼盘推介活动也同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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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超市里有什么?

扬州房产超市位于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一楼,设置有便民服务区、政策宣传区、楼盘展示区三大主题分区,可对外提供“以旧换新、自助找房、合同签约、补贴申请”等多项涉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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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房源

作为主功能区的楼盘展示区,共有13家房企、40多个品质楼盘进驻,既有华建、九龙湾、新能源、恒通、邗城地产、维扬发投等本土知名房企,也有万科、中海、美的、中信泰富等国内品牌房企,房源覆盖了市区各大板块区域,产品类型包含了高层、小高层、多层、大平层、别墅等多种物业形态,可以满足刚需、刚改、改善等各类置业需求。超市内还有2家品牌连锁中介机构和1家全国性的家装企业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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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有了房产超市,市民可以在这里一站式直观了解各类房源,减少看房、购房成本。不仅如此,为了切实让购房者买好房、住舒心房,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房产超市一站集成,实现了政务服务直通。超市设置了便民服务区、政策宣传区,可以进行以旧换新、房产交易、契税补贴、政策咨询等多项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便民服务窗口,真正实现“进一家门,看百家楼,办全部事”。

多项数字化服务同步上线

除了线下超市正式启用外,微信小程序“扬房信网”的线上“房产超市”也正式上线,实现了线上、线下联动,“24小时超市不打烊”,让广大市民可以足不出户云逛“房产超市”。与此同时,“以旧换新线上报名平台”同步上线。想要换房的市民朋友可以登录微信小程序“扬房信网”,点击“以旧换新”板块,即可一键查看办理商品住房“以旧换新”相关情况。

除此以外,“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线上申请平台”也正式上线。关注“扬州房产交易管理”微信公众号或“扬房信网”微信小程序,有需求的购房者可以在线上进行市区购房补贴的申领,体验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

助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金九银十”历来是市民看房买房和房地产市场成交的黄金时期。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满足市民对高品质楼盘置业的改善性需求,由扬州市房地产业协会主办的“扬州市区品质楼盘推介活动”也于今天在扬州房产超市大厅正式开启,活动时间为10月1日-10月4日,为期4天。各区职能部门将进驻房产超市大厅,现场向符合要求的购房者发放人才购房优惠凭证(人才券),共700张;活动期间,房产超市还将举办创意市集、国风巡游、潮玩才艺秀等系列精彩活动。

扬州房产超市招商负责人表示,扬州房产超市集房产销售、展示、服务等功能于一体,通过房产超市这一平台,广大市民朋友们能够“一站式”直观了解全市优质房源,享受更加便捷、高效、透明的购房服务。同时,扬州房产超市也为广大房企提供了绝佳的展示平台,助力企业提升产品知名度,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活跃房地产市场,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逛超市”的小tips:人才券申领相关要求

1、申领条件: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10月1日至4日“品质楼盘推介活动”期间签订购房合同,交纳首付款的购房人方可领取(10月1日前已经网签备案的不在本次活动发放范围);

2、发放时间:10月1日至10月4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在扬州房产超市专门窗口发放,发完为止;

3、发放范围:纳入本次“品质楼盘推介活动”的楼盘项目,可在扬州房产超市专门窗口申领人才券,未纳入“品质楼盘推介活动”的楼盘项目不在发放范围;

4、申领材料:购房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户主及申请人本人页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外国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学生证需提供学信网证明)、2张2寸照片、活动期间付款记录复印件、首付款收据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

房产超市交通攻略

地址: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一楼(文昌花园南大门西侧)。

公交出行:“扬州房产超市”公交站台正式启用,45路、58路、86路、87路、89路、90路公交车均可直达。

私家车出行:10月1日-4日期间,市民朋友可将车辆停放在运河城市广场停车场、文昌国际大厦停车场。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柏玲

淘房!购物!以旧换新!2024宝应金秋惠购消费季活动就等你来

10月4日,为期三天的“宜居宝应 ‘荷’你有约” 2024宝应金秋惠购消费季活动将在宝应县邻里中心正式拉开帷幕。本次活动,不仅将有宝应当地好房子集中供应,更有家电、电动车、家居以旧换新以及宝应特色农副产品促销,为宝应的十一长假营造丰富的消费新场景。消费季活动有哪些特色亮点?3日下午,记者进行了现场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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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日17时,记者在现场看到,消费季活动现场已现雏形。“5000元/平方米起售”“好房不等人,清盘正当时”“实景现房、即买即住”等醒目标语,昭示着一场购房盛宴即将开启。

记者了解到,包括云樾春晓花园、锦澜府、天宸云璟花园、宝楠锦园、嘉年华臻悦、金源玖樾、金源广场、天泽府、翰林府、世纪荣府、现代城、金源华府、宝宇嘉园、宝嘉未来城、老东门商业广场、万佳华庭等宝应的优质楼盘都将在活动现场悉数亮相。参与活动的楼盘将带来2000多套优质房源,其中还包含大量的特价房源,不仅能够满足刚需、改善等不同类型的需求,还能让广大市民切实感受到在消费季现场购房的实惠。

2024宝应金秋惠购消费季活动也将同步开展家电、电动车以及家居的以旧换新活动,让“真金白银”优惠直达消费者,燃旺广大市民的消费热情。

记者在现场看到,消费季活动现场北侧,家电、家居设有专门区域。苏宁易购将对个人消费者符合相关标准的家电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在家居以旧换新区域,家装建材巨头红星美凯龙将让市民享受到一站式家居采购服务,并同步推出家居以旧换新、“超级红粉节”等优惠政策举措,持续助力居民家居消费需求释放。

此外,在消费季活动现场的入口处,还设有电动车以旧换新的区域,方便居民换购。

消费季活动现场南侧设有特色农副产品的集中促销区域。在此区域内,活动主办方将组织宝应辖区知名农副产品经销商以及农业合作社,开展特色农副产品集中促销,方便市民及游客购物。

消费季活动也将提供贴心服务,打造看房、购房便民窗口。记者看到,消费季活动现场还设有专门的“政策咨询处”,工商银行宝应支行、中国银行宝应支行、建设银行宝应支行以及宝应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进驻活动现场,就当下最新的房贷政策和利率优惠为市民提供一对一的房贷政策咨询服务。此外,现场还安排了房地产交易、公积金等相关业务部门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

记者了解到,消费季活动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场内外活动,精彩的文艺演出、有趣的少儿活动,同样大大增加了消费季活动的互动性。此外,主办方还将举行打卡有礼等活动,让参与活动的市民获得额外的小福利。

记者 金鑫

编辑 聆雨

扬州最新楼市政策发布

来源:扬州晚报

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经与市财政、税务、资规、、银保监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多部门会商,自7月1日起,《关于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正式实施,施行期1年,实施范围覆盖了扬州全部市区。

《通知》共8条措施,对市区过往部分政策进行了延续和优化,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切实满足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做好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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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延续,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继续放宽条件,鼓励购买新房和二手房

《通知》第1条提出:“在市区购买改善性住房的,不再执行限购政策,其原有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

市住建局房屋产权和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群众的多样化住房需求,该条政策旨在支持对住房有“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改善需求的家庭,一定程度上减轻其购房负担,进一步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对于有住房改善性需求的客群,随着其在市区购入改善型住房,凭新签订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在持有原有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基础上,可直接出售原房屋,不再执行原先网签三年限售规定。

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

《通知》第1条还提出:“推广二手房按揭贷款‘带押过户’模式。”

市住建局上述负责人介绍,去年底,市区开始实施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业务。今年更大力度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为市民买卖“二手房”提供更多便利。

此前,卖方如果计划出售房屋,必须在结清购房贷款,并将不动产解除抵押后,才可进行交易。此过程中存在两大难点,卖方需先自行筹钱归还贷款,如资金周转困难,要么直接影响售房,要么融资成本高、风险大。此外,买卖双方必须分次在交易、登记机构和银行之间多次往返,手续繁琐,周期较长。

“带抵押过户”交易备案业务解决了上述难题。办事群众只需“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可完成上述所有事项。在保证交易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办事群众无需筹集资金还清银行贷款,即可办理房产交易过户。“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就可完成所有事项,进一步降低群众交易成本。

继续执行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通知》第4条提出:“继续执行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继续执行现行市区各地制定的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

据介绍,2023年2月20日,根据市住建局出台的《关于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佳房需求的通知》(扬建房2023】7号),2023年2月20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对在扬来扬大专及以上人才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商品住房),给予所缴纳契税100%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该项政策的延续,将继续帮助大专及以上刚需客群直接降低购房成本,满足群众美好购房愿景。

去年以来,各县(市、区)、功能区出台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政策后,进一步加快了意向购房人的购买速度,有力地推动了市区房地产市场企稳回暖。结合房地产市场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支持人才和二孩以上家庭购房补贴政策继续实施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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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调整优化居住地块规划管理的适用时间

《通知》第5条提出:“将《关于助企纾困优化居住地块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适用时间范围扩大至2018年1月份之后出让的非高品质居住地块。”

据悉,为进一步助企纾困,缓解企业去除库存的压力,2022年10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助企纾困优化居住地块规划管理要求的通知》,对市区范围内已出让的非高品质居住地块规划管理从调优复式住宅公共空间,居住区配套设施容积率计算等四个方面深化落实市政府房企座恳谈会的相关要求,适用时间范围为2020年10月30日以后已出让的非高品质住宅项目。

该项政策得到房企的好评,近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相关出让地块情况进行了梳理,为了具有普适性并考虑前三年疫情的影响,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将适用时间扩大至2018年1月份。

土地招拍挂增加银行保函

《通知》第6条提出:“在土地招拍挂活动中增加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作为竞买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继续延长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时限至6个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竞买土地过程中的资金成本,经市政府同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2023年3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土地竞买保证金推广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扬自然资﹝2023﹞54号),在我市土地招拍挂活动中增加银行保函(见索即付型)作为竞买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在土地交易活动中,交易中心接收到《银行保函确认函》后,可视同竞买人完成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程序,赋予其竞买资格。

延长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时限

《通知》第6条还提出:“继续延长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时限至6个月。”

据介绍,2022年5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优化土地出让政策的通知》(扬自然资﹝2022﹞76号),通知明确,“首期50%出让金于一个月内缴清,90日内缴至75%,180日内全部缴清,不计利息。”

该优惠政策继续实行,将原来一般3个月缴清出让金的规定延长至6个月缴清,以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

支持房企存量贷款调整还款安排

《通知》第7条提出:“支持各银行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对房企存量贷款通过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给予支持,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

市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存量融资,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支持银行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银行机构要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期限。根据企业需求,后期扬州银保监分局将会同市住建局开展点对点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继续执行现行预售监管资金助企纾困

《通知》第8条提出:“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可延至办理首批销售许可时补足。继续执行现行预售监管资金助企纾困政策。”

据介绍,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振市场信心,2022年6月,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积极支持市区建设领域企业纾困解难的若干意见》(扬建房[2022]34号),企业根据信用等级可申请提前释放部分监管资金专项用于项目工程建设。同时,也明确了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申请延期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可延至办理首批销售许可时补足。这些惠企政策将继续执行一年。

继续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通知》第8条还提出:“继续开展保函置换预售资金业务。”

据介绍,2019年8月,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了《关于调整优化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扬建办〔2019〕149号),在全省率先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企业凭银行出具的符合监管规定的现金保函,替代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2022年11月,为中国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关于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合理使用预售监管资金,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流动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后期,我市将结合三部门通知要求和市区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继续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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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优化,继续加大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力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再提高

《通知》第2条提出:“阶段性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缴存人在市区购买自住商品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60万元、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根据调整后的贷款最高额度进行相应上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在2023年6月30日前阶段性上调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全市各县(市、区)单缴存人、双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上调至60万元、10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则根据调整后的全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相应上浮。原我市人才贷款额度政策到期不再延续执行。

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为购房前期资金

《通知》第3条提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缓解缴存公积金购房家庭资金周转压力,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政策作如下优化补充。

缴存职工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后,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前期资金。

购房职工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并以自有资金支付一定购房款后,开发企业办理购房合同网签备案。职工再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购房提取公积金,用于补充支付首付款或前期购房款。职工办理购房提取不影响其申请公积金贷款。

后期,公积金中心联合住建部门对房屋撤销备案情况进行联合监管;对购房人申请撤销备案的,如已办理公积金购房提取的,应将公积金提取资金全额退回至个人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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