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心得体会(作为心得体会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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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心得体会(作为心得体会500字)

“抓党建 整作风 强素质 树形象”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鄂尔多斯公安聚焦聚力、忠诚履职 、守护平安,竭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路畅民安。在困境中、在危难间,在每一个平凡的交管民警故事里,都尽显着为民服务的公安本色。

我们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是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准格尔旗大队民警刘杰元。他将自己的青春与公安交管事业紧密结合在一起,如果说青春是一首诗,那他的诗里都是关于奋斗与忠诚的努力攀登;如果说青春是一幅画,那他的画里都是关于坚守与奉献的平安底色,青春当有为,奋斗正当时,他用青春把从警岁月谱写成一段段热血华章,一曲曲动人旋律,他活出了青年人该有的青春模样!

作为心得体会(作为心得体会500字)

刘杰元,2003年警校毕业后一直在准格尔旗交通管理大队工作。2012年5月至今任准旗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参加公安工作19年,刘杰元同志始终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适应新时代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把“认真负责、钻研业务”作为自己的座右铭,在工作中,他作风严谨、工作扎实、勇于创新、开拓进取、严于律己;作为一名员,讲党性重能量、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率先垂范,以对人民生命和财产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忠实履行着一个人民警察的职责,为青年工作者树立了榜样力量。

率先垂范,秉公执法

刘杰元同志担任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以来,在队伍管理上下苦功、动脑筋,从执法规范化建设入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让文明执法、规范化执法贯穿工作始终。按照“提升打击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的指导方针,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对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及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坚持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处罚;对各方当事人关于民事损害赔偿的争议,将依法组织调解,努力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在他的带领下,准旗交管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于2019年被公安厅交管局评为全区执法示范单位,荣获市公安局集体三等功两次,两次被市交管支队评为“优秀基层单位”。他个人也多次被上级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业务能手”,2016年2月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评为“公安工作业务标兵”,被鄂尔多斯市委授予“优秀员”荣誉称号,先后被上级公安机关嘉奖表彰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千锤百炼,侦破案件

在刘杰元担任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以来一直将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作为工作重点来抓。他共参与侦破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40余起,侦破伤人和财损逃逸案件300余起,为受害人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在每一起交通肇事逃逸的背后,他都通过过硬的专业技术知识辨别痕迹、提取痕迹、分析痕迹,还原事故发生经过,最终将肇事逃逸人抓获。刘杰元在办理案件中一直秉承这样的理念,不曾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总能穿过云雾,找到端倪。为此,准格尔旗交通管理大队已连续8年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评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先进集体”,一个个交通肇事逃逸人的归案,不仅打击了部分驾驶人的嚣张气焰,也为公安交管部门赢得了“民心”。

消除隐患、防微杜渐

交通事故,源头预防是关键。刘杰元在从事事故处理工作十几年的经验中得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提高民众交通安全意识,同时及时发现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刘杰元在保证日常事故处理工作有序进行的情况下,磨刀不误砍柴功,每季度都深入辖区重点生产运输企业开展 “送案例进企业”宣传教育警示活动,对企业一线驾驶员讲述了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并通过辖区发生的事故案例,用身边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育身边人,深入浅出地讲解事故后果和危害性,牢固树立群众安全文明驾驶的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刘杰元通过对辖区交通事故案件的认真分析研究,找出事故多发路段,并亲自到实地查看以及走访周边群众了解事故发生原因,找出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然后再积极协调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亲力亲为。通过整改,使整改后的路段事故明显下降,甚至零发生,真正做到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漫漫从警路,热血青春时。刘杰元同志以一颗为人民服务的真心,无私奉献,踏踏实实工作,认认真真办好每一件案件、做好每一项工作。任何艰难都阻挡不了他拼搏、奋斗的脚步,银色的闪亮在日夜兼程里,彰显着青春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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