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怎么断定不赡养父母,谁赡养谁继承遗产
可以说,在我国,自古以来,家庭承担着养老的重任
父母抚育子女健康快乐的成长,子女陪伴父母老去,让父母享受天伦之乐,可以说是家家户户的愿望
愿望能够变成现实自然是再好不过 但也会存在一些让人痛心的现象

对此,网友众说纷纭,有人觉得,父母都那样待我了,养他才怪,
也有人觉得,父母生养我们不容易,该赡养还是得养
那么,对此,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首先,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原则上不得随意免除
另,正所谓有原则必有例外,在一些很明显不合常理的情形下,如父母对子女犯有严重罪行等,显然,在将此义务强加给子女,则明显不公平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可见,以上两种情况下不是不赡养,是子女自己生活都难以维持,法律也就不再强人所难。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这种情况也容易理解,如父亲性侵女儿,在此种情况下,别说是父女关系,就算是普通人也要对其予以惩罚,
况且父亲承担着监护的职责,却对本应该保护的人犯罪,更是不可饶恕。如若这还让女儿赡养父亲,简直是人觉得不可理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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