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明确要求不用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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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明确要求不用还的

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恋爱期间的经济纠纷如何解决,明确要求不用还的

2023年2月7日一早,

当事人小美(化名)带着锦旗

来到宁乡市司法局菁华铺司法所矛调中心,

为调解员顺利调处

其与前男友纠缠多年的恋爱分手纠纷

而表示感谢。

据菁华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龙运良介绍,小美与小木(化名)于2018年经人介绍并确定恋爱关系,从2020年5月份开始常因琐事产生争执,至2022年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女方遂提出了分手,而男方坚决不同意女方要求,拖延至今。

2023年1月28日,双方向菁华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提出合理解除婚约等诉求。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均发表了陈述,男方称在俩人交往期间,曾为女方付出财物共计30余万元,女方则提供了给男方的27万余元微信转账记录。双方各持己见,情绪几度激动,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

随后,经调解员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多次与男女双方单独进行沟通,梳理双方提供的证据,进一步释法明理,于2月6日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保持乐观的心态,积极面对事实,放下当下的心结,展望美好的明天。最终,双方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由女方一次性返还男方8800元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恋人之间分分合合,实属正常。

那么,恋爱期间的这笔“经济账”,

究竟该怎么算呢?

恰逢西方“情人节”将至,

不少情侣们已然心生期待,

但也少不了各种纠纷在萌芽,

我们就利用这个机会来好好说道说道——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根据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的原则,因一方不同意分手而对另一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骚扰、纠缠、威胁、恐吓、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对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均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相关规定,可能受到相应处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培养感情而互送礼物或是支出金钱的消费活动,一般属于赠与性质,赠与已实际履行的,原则上无法主张返还。尤其在特殊节日转账给对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比如“520”“1314”等等,一般应认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或系双方的共同消费,是不能主张返还的。而如果当时的意思能够认定为借款的,则可以主张债权债务关系,要求对方直接进行返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所以,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支付给另一方的彩礼,如果最终双方分手,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遭受财产损失的一方因送礼或其他花费而导致生活困难,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彩礼。

需要指出的是,对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举行订婚仪式请客送礼耗费的钱财,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耗用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得要求赔偿;对借婚约、恋爱为手段骗取钱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要求返还并追究刑事责任。

你都明白了吗?

欢迎留言讨论!

编校:胡十八、唐胜华

编审:崔 明|核审:唐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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